声明
摘要
1 导论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 研究的方法与突破点
1.2.1 研究的方法
1.2.2 研究的突破点
2 我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存在的问题与研究现状
2.1 垃圾分类现有研究成果述评
2.1.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2.1.2 国内文献综述
2.1.3 对已有理论的简单评述
2.2 我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存在的问题:以成都市为例
2.2.1 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缺失且法律责任不明晰
2.2.2 垃圾分类标准不合理不统一
2.2.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太少而且缺乏标识
2.2.4 居民欠缺垃圾分类常识且环保意识薄弱
2.2.5 环保法律宣传的不足且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2.2.6 生活垃圾的再利用需要以分类回收为前提
3 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回收的立法与实践
3.1 德国的垃圾分类实践
3.2 日本的垃圾分类立法与实践
3.2.1 日本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有着非常成熟的体系
3.2.2 特种家电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3.2.3 日本全方位的环保教育
3.2.4 确定的规划和清晰准确的削减目标
3.3 美国的多扔多付与旧货交易文化
3.4 比较性结论
4 激励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法律策略探究
4.1 诱导性激励机制:作用力弱但能发挥目标群体的主动性
4.2 刺激性激励机制:主要体现为收费制
4.3 强制性激励机制:以国家强制力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进行惩罚
4.4 诱导、刺激、强制三重机制应配合运用、协同联动
5 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回收的对策建议
5.1 尊重市场规律、重视政府引导的立法理念
5.2 当务之急是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体系
5.3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与教育的力度
5.4 激励与惩罚并重
5.4.1 建构长效可行的垃圾分类行为激励机制
5.4.2 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5.5 垃圾源头分类中的标准、标示与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5.5.1 进一步建立细分垃圾分类的标准
5.5.2 统一垃圾分类标志并使用回收标志
5.5.3 定时定点的垃圾投放制度
5.6 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
5.7 理顺多头执法体制并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监管力度
5.8 物业公司协助保障垃圾分类制度的施行
6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