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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有管理职能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成都市新都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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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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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 论

1.1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3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2.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

2.2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理论基础

3.不动产登记历史沿革

3.1外国不动产登记的历史追溯

3.2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历史沿革

4.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现状

4.1成都市新都区的基本情况

4.2 新都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基本情况

5.成都市新都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面临的窘境

5.1相关部门不配合

5.2业务办理流程运转不畅

5.3工作衔接阻碍

5.4专业性服务不足

5.5信息系统无法满足需求

5.6档案管理不规范、移交困难

5.7继承、受遗赠房产登记困难

6.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原因探析

6.1重部门利益、轻公共利益

6.2重工作进度、轻工作结果

6.3重行政管理、轻社会参与

7.国外不动产登记经验借鉴

7.1德国经验

7.2法国经验

7.3英国经验

7.4美国经验

7.5新西兰经验

8.对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的解决路径探讨

8.1强化公共利益,避免部门内耗

8.2创新审查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8.3引进中介组织,完善行业管理

8.4明确赔偿范围,厘清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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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范实施,当前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即对登记范围、登记机构以及登记办法,终于结束了“多部门登记”、“分级登记”、“多头执政”复杂局面。不过,现存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下存在的问题日渐凸显。
  本文以成都市新都区作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法、比较分析法、实地调查等方法,对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现有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论述。首先,对不动产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并对不动产登记理念的发展历程进行汇总分析。然后,本文简要介绍了成都市新都区的基本情况,分析新都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存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并对其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再次,归纳分析了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体例。最后,提出解决措施:一是强化公共利益,避免部门内耗;二是创新审查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引进中介组织,完善行业管理;四是明确赔偿范围,厘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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