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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激励机制研究——以四川省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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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相关概念界定

一、古村落

二、古村落旅游资源

第三节资料来源与说明

一、问卷调查

二、实地访谈

第四节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二、研究方法

第五节文献综述

一、研究综述

二、文献述评

第二章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激励机制的分析框架

第一节产权激励理论

一、产权的内涵及形式

二、产权的激励功能

第二节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主体

一、政府

二、旅游企业

三、当地居民

四、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案例研究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研究点的选择依据

二、桃坪羌寨概况

三、桃坪羌寨开发历程

第二节桃坪羌寨产权安排及主体行为分析

一、桃坪羌寨旅游开发收益分配状况

二、主体行为分析

第三节桃坪羌寨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析

一、资源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二、原因解析

第四节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激励机制构建

一、市场经济制度的激励体系

二、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激励机制构建

第四章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二、讨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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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古村落旅游开始升温,作为我国数千年农耕文化的结晶,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的热潮也随之兴起。但由于制度供给的不足,开发过程中出现了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效率低下、古村落传统文化被破坏等问题,再加上各利益主体的目标函数未趋向一致,当地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凸现。上述问题逐渐成为古村落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从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制度供给是最基础性的问题,特别是产权制度安排与旅游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效率的关系密切:不同的权利界定形成不同的权责利关系,产生不同的激励结果,激励的方式、手段和强度影响资源利用主体的行为方式,从而影响资源利用的效率。 本文以四川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为例,剖析了该古村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产权安排状况对当地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三方主体的行为影响,进一步分析了各主体行为对古村落旅游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充分发挥产权激励机制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中的作用的基本观点,以明晰产权边界和权利界定为基础,试从资源管理主体、资源利用主体及古村落居民三方面构建古村落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激励机制,以期为提高我国古村落旅游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古村落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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