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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体林权流转现状及问题研究——基于四个县(区)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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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目标

1.3.2 研究内容

1.3.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1.4 研究的创新

2 研究的理论分析

2.1 相关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2.1.1 产权

2.1.2 林权

2.1.2 林权流转

2.1.4 林权流转制度

2.2 理论基础

2.2.1 产权理论

2.2.2 农户行为理论

2.2.3 契约理论

3 四川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3.1 四川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发展

3.2 四川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内容

3.2.1 流转主体、客体

3.2.2 流转方式

3.2.3 流转程序

3.2.4 流转的限制性要求

3.3 四川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缺陷

3.3.1 流转主体及其权利义务规定笼统

3.3.2 剩余承包期限缺乏明确说明

3.3.3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价值冲突

3.3.4 林权交易平台的流转制度不完善

4 集体林权流转现状评价—基于212户农户流转行为的考察

4.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4.1.1 数据来源

4.1.2 描述性分析

4.2 农户林权流转行为特征分析

4.2.1 转出林权的林农比转入林权的农户多

4.2.2 转出林地的面积比转入林地的面积少

4.2.3 村组干部家庭比非村组干部家庭的林权流转率高

4.2.4 林农林权流转最常用的方式是出租

4.2.5 农户组织化程度不高,林权低价转让

4.2.6 村干部促进集体林权流转

4.2.7 农户林权转出和转入的动因不同

4.2.8 进入林权交易所流转的林农少

4.2.9 林农到林权交易所进行林权流转的意愿较高

4.3 林农林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3.1 林权登记内容与实地不符

4.3.2 林权流转的程序不规范

4.3.3 林权流转的定价机制不规范

4.3.4 林权流转的期限不规范

4.3.5 林权流转的信息不对称

4.4 林权流转制度与农户流转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4.4.1 变量选择

4.4.2 统计分析和计量结果分析

5 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5.1 研究的主要结论

5.1.1 林权流转制度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缺陷

5.1.2 农户林权转出和转入行为的特征明显

5.1.3 农户林权流转的不规范现象严重

5.1.4 林权流转的制度因素与林权流转规模相关程度高

5.2 政策建议

5.2.1 明确林权流转的主体资格

5.2.2 探索合理可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

5.2.3 加强林权信息化建设

5.2.4 加快林权交易所的建设进度,鼓励进场流转林权

5.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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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流转是推进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的新兴事物,是落实处置权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业现代化建设和增加林农收入具有积极作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了集体林权的流转,但是林权流转的市场条件不成熟,林场流转不规范现象严重,现行林权流转制度能否满足流转需要,如何推动林权流转的规范化、市场化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完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本文分别从制度现状和现实现状出发,基于农户流转行为的分析,分析得出需要改善的问题点,为完善宏观的林权流转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具体来讲,本文在宏观层面,运用文献研究法总结林权流转制度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在微观层面,运用问卷调查研究法和定量分析方法,以四川省4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的212户农户调研数据为依据,深入分析农户林权转出、林权转入行为的特征,探索林权流转实践存在的问题,并采用计量分析方法,对林权流转的制度因素与林权流转规模做相关性研究。
  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林权流转制度不断完善,但仍存在制度缺陷,表现为流转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规定较笼统,剩余承包期限缺乏明确说明,现行林权流转制度未考虑林业是生态效益的价值。
  (2)农户林权转出和转入行为的特征明显。表现为:转出林权的林农比转入林权的农户多,但转出林地的面积比转入林地的面积少;村组干部家庭林地流转率比非村组干部家庭的林权流转率高;最常用的流转方式是出租;农户组织化程度不高,村干部是业主和分散农户的桥梁,促进了集体林权流转;农户转出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劳动力、流转价格合理、跟风,占比分别为36.3%、21.1%、18.5%,转入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林地赚钱、价格合理、面积大;农户认为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林权流转的程序规范、政府的政策宣传作为保障、流转价格趋于合理,林农到林权交易所进行林权流转的意愿较高。
  (3)农户林权流转的不规范现象严重。林权登记内容与实地不符,林权流转的程序不规范;定价机制不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匮乏;流转的期限不规范,流转期限与营林周期不匹配;林权流转的信息不对称,流转信息来源渠道较窄、对政策的不了解导致大多数农户在处于谈判劣势地位。
  (4)林权流转的制度因素与林权流转规模相关程度高。通过Kendall及Spearman相关系数的实证分析,我们得出对林权转出的规模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是村干部的作用、是否确权颁证、林地流转政策的了解与否、以及价格确定方式。对林地流入的规模具有显著性影响的因素是村干部是否干涉林权流转、是否流转登记、是否变更权属人、是否了解林权流转政策。
  根据分析结论,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1)明确林权流转的主体资格;(2)探索合理可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3)加强林权信息化建设;(4)加快林权交易所的建设进度,鼓励进场流转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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