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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理性沟通—刑事判例制度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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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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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两大法系刑事判例的地位

二、刑事判例的价值蕴含

三、刑事判例制度的路径选择

四、刑事判例的合理定位

五、刑事判例制度的构建

六、刑事判例制度的辅助机制

七、结语

参考文献:

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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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最典型的是成文法和判例法。我国刑法是典型的成文法形式,具有学理性、系统性、逻辑性、内部和谐性的特征,但过于概括、抽象,具有局限性、滞后性;而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能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更具适应性、灵活性。本文拟从成文法与判例法相互融合的角度,理性地做出刑事判例制度的路径选择,阐述其价值蕴含、合理定位、运行规则及辅助机制,旨在揭示刑事判例制度对刑法的补充作用,倡导刑事司法中运用判例的思维模式。

著录项

  • 作者

    褚玉兰;

  •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 授予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 学科 刑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薛进展;
  • 年度 2005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24.0;
  • 关键词

    成文法; 判例法; 刑事判例制度;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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