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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架构下的车库权属研究——兼议中国车库权属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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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言

第一章传统认知的梳理

第一节房屋与车库的关系

第二节车库分类与权属研究的关系

第二章建筑物区分所有与车库权属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专有部分与车库权属

第三节共用部分与车库权属

第四节约定专有部分与车库权属

第五节小结

第三章比较法研究

第一节美国

一、区内停车位界定为房屋单元(unit)的组成部分

二、将物业小区内的车库界定为共有部分

三、将物业小区内的停车位界定为供指定专用的部分

第二节德国

一、车库界定为房屋单元(unit)

二、停车位界定为共用部分(common property)

第三节台湾地区

一、车库界定为专有部分

二、将车位界定为共用部分

三、将车位界定为专有使用权之客体(约定专有部分或其他专有使用形态)

第四节加拿大 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

一、将车位、车库界定为独立的分契物业单元(Strata Lot)或分契物业单元的组成部分

二、将车位、车库界定为供专有使用的共有物业(limited common property or limited use common property)

三、将车位、车库界定为共有物业(common property)

第五节比较与归纳

第四章中国车库权属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立法概况

一、物权之前关于车库权属的规定

二、物权法关于车库权属的规定

三、物权法之后的关于车库权属的规定

第二节评述

一、对物权法之前车库权属规定的评述

二、物权法车库权属条款的评述

三、物权法之后车库权属规定的评述

第三节中国车库权属制度构建的设想

余论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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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车库权属纷争不断,困扰我国的理论与实务界,须寻求新的解决路径。近世各国多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框架下解决车库权属问题,这也应该成为我国解决车库权属制度的基础。本文梳理关于车库权属的传统认知,介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一般理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框架下的车库权属立法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提出了我国车库权属制度构建的设想。论文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引言,介绍本文研究的缘起、研究的思路、研究方法及框架结构。车库的权属纷争,使得立法、司法都必须探寻解决之道,系统的理论研究则是前提和基础。 第一章,传统认知的梳理,包括房屋与车库的关系、车库分类与权属研究的关系。“主从物”的理论或者车库分类的方法来解决车库权属问题往往力不从心,必须探求新的方法。 第二章,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与车库权属,介绍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一般理论,阐述车库成为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约定共有部分、约定专有部分之可能性。车库可以成为专有部分、共有部分或约定专有部分,但更为重要的是设定程序和公示方法。 第三章,对美国、德国、台湾地区、加拿大卑诗省建筑物区分所有框架下的车库权属立法作比较研究,探求其共同与差异,以兹为我国的车库权属研究与立法提供借鉴。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是通过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制度来解决车库问题的,在区分物业小区的创设过程中的各部分的权属都得以明确。当然,各国受其传统、文化、习惯等影响,在立法上也会存有差异。我国的车库权属制度的构建,也应当尊重我们的交易习惯、文化传统等。 第四章,中国车库权属制度的构建,介绍我国车库权属的立法概况,并对其规定进行评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车库权属制度构建的基本思路与建议。物权法车库条款标示着用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解决车库权属的开始,但系统性的规范还待区分物业立法系统立法来进一步的完善。 余论,主要阐述经济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必要性。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是一种产权制度,经济法具有研制这种制度的知识体系;对于民事立法给予关注、防止国家干预也是经济法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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