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绪论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第三节研究现状及总结
一研究现状
二研究现状中的问题
第四节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
第一章紧急无因管理概述
第一节紧急无因管理的含义
第二节紧急无因管理的特征
第三节紧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二事务的紧急性
第二章紧急无因管理情形下管理人的权利
第一节必要费用请求权
一紧急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二必要费用的范围
第二节受益人的补偿责任
第三节管理人的责任豁免
第四节各地方见义勇为规定的权利
第三章紧急无因管理情形下管理人权利保护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紧急无因管理制度相关立法简陋
第二节紧急无因管理的司法认定标准不统一
第三节必要费用与补偿责任在适用上的混乱
二补偿责任的适用界限模糊
第四节见义勇为的错误适用
一见义勇为与紧急无因管理的区分不明
二见义勇为的任意适用
第四章紧急无因管理人权利保护的域外经验
第一节大陆法系
一无因管理制度的体系化
二紧急无因管理的免责规则
第二节英美法系
第三节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紧急无因管理情形下管理人权利保护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完善无因管理的相关立法
一具体规定管理人和本人的权利义务
二具体规定管理人可请求的必要费用范围
第二节建立司法判例制度保护管理人
一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紧急无因管理的典型类型
二通过判例指导正确认定必要费用及受益人补偿责任
第三节正确适用见义勇为
一应将“见义勇为”明确为公法上的概念
二见义勇为的适用顺序和界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