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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前会议中被告人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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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选达题趑意思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庭前会议概述

第一节庭前会议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庭前会议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庭前会议规程》的内容及不足之处

第一节《庭前会议规程》的内容

第二节《庭前会议规程》的不足之处

第三章刑事庭前会议中被告人权利保障现状

第一节庭前会议效力不明影响被告人权利实现

第二节庭前会议中被告人的参与权得不到保障

第三节被告人及时获得信息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第四节对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权的保护力度不够

第四章刑事庭前会议中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完善

第一节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价值观念落实

第二节进一步细化庭前会议的效力

第三节保障被告人的参与权

第四节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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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庭前会议制度,即“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上述规定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在对案件的程序性争议集中听取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扩大了庭审会议的功能,审判人员不仅可就程序性问题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而且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此外,被害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可以调解。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庭前会议的功能被进一步扩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庭前证据展示”纳入到庭前会议的内容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公诉审查”作为庭前会议的内容之一,规定: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后,对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撤回起诉。司法实务部门对于庭前会议的功能扩充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如有学者认为,庭前会议有六项功能,分别为:证据开示、非法证据排除、争点整理、沟通说服、程序分流、调解与和解。 自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出台之后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实践经验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但是就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中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存在较大不足。 本文通过对庭前会议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实践中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的不足之处,此外,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对庭前会议制度在被告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不足的原因进行深刻的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尽一份绵薄之力。此篇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将与庭前会议制度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包括两个部分,庭前会议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庭前会议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利方面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对《庭前会议规程》的内容及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在实践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具体现状,同时结合很多学者的调研数据,分析出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在被告人权利保障方面的一般现状。通过对我国现行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前文分析出我国庭前会议制度中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的不足之处。 第四部分,分析出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在加强对被告人权利保障方面可出的改进。首先,应当让被告人参与到庭前会议的讨论中,应当保障被告人于庭前会议中的充分参与权与有效参与权,既要实现被告人的形式在场,也要达到被告人的实质在场。其次,应当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最后,还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也即是保障被告人的律师帮助权,因为庭前会议的设立是为了实现于开庭前解决诉讼程序性争议,涉及到的多数为具有专业性质的法律问题,为了实现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利益,需要确认庭前会议时律师必须在场。

著录项

  • 作者

    杨振令;

  •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 学科 法律(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胡挺松;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中国法律;法学各部门;
  • 关键词

    刑事; 庭前会议; 被告人;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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