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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的法律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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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反补贴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反补贴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的国际法考察

一、GATT 和 WTO 协定中没有非市场经济的规定

二、SCM 协定的规定及反补贴对转型中市场经济主体的适用

第二节 中国接受非市场经济地位约束的原因分析

一、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困境和出于顾全中国经济的大局的考虑

二、GATT 和 WTO 协定部分条款形成了入世的门槛

第三节 反补贴措施适用于中国的可能性

一、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相关条款的分析

二、对《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相关表述的分析

三、中国政府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态度和努力

第二章 美国在反补贴问题上对非市场经济主体的实践

第一节 从钾碱案到电风扇案——美国反补贴法制度的嬗变

一、钾碱案确立了先例

二、电风扇案中的尝试

第二节 铜版纸案与美国反补贴制度的新变化

一、案情回顾

二、案件的进展过程

三、中美两国的观点交锋

四、对案件的评析

第三章 美国反补贴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对美国国内法的考察

一、美国反补贴法的历史沿革

二、美国反补贴法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司法先例

四、美国国内立法的最新动态

第二节 扫除法律障碍的可能路径

一、新的司法判例推翻先前立场

二、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三、国会修改贸易立法

第四章 我国面临的反补贴形势和对策

第一节 中国遭遇的补贴现状

一、我国尚存在补贴的国情

二、我国补贴制度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出口退税为例

第二节 中国应对反补贴的法律思考

一、规范补贴机制,完善补贴法规

二、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充分利用反补贴规则

三、合理利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和发展中国家的地位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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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历史上考察,美国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适用反补贴法经历了从不适用到适用的过程。面对日益崛起的中国,美国一方面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另一方面又频频对华提起反补贴,在实践和立法上,美国此举是否行之有据?中国又如何面对美国日益频繁的对华反补贴问题。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纵观GATT和WTO的规定,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适用反补贴并无明确规定;虽然在SCM协定中有关于转型为市场经济的提法,但是并不是明确的非市场经济的规定。所以,在国际法上,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适用反补贴制度是缺少法律依据的。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初,出于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陷的困境和顾全中国经济的大局的考虑,加之多边规则中GATT相关条款和WTO协定十六条特保措施的约束,中国接受了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个条件,以便尽早融入国际市场。但这也给中国日后面临反补贴调查埋下了种子。中国面临的反补贴形势日趋严重,其中美国是对华提起反补贴调查频率最高的国家。在实践上,从钾碱案开始,美国确立了不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适用反补贴的原则,这一原则影响长远,但到拉斯科金属案时这个原则有所松动。铜版纸案虽然最终裁定没有对中国采取反补贴措施,但在美国国内日趋形成反补贴法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的倾向。在立法上,考察美国的国内法发现,成文法并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判例中也无明确的先例,所以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适用反补贴法存在法律障碍,美国希望突破这一障碍。笔者认为美国突破这一障碍有三种途径,通过对这三种途径的逐个分析,认为美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或者商务部推翻先例都是不大可能的,最有可能的是国会就反补贴法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专门立法,以明确对中国可以适用反补贴法。这对我们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鉴于我国的国情,补贴制度在我国的影响是深远的,我国目前的补贴形势依然严峻。在美国加紧对华提起反补贴调查的情况下,我们要规范补贴机制,完善补贴法规,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充分利用反补贴规则,合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维护我国的贸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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