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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调仲对接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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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目的

四、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第一章 调仲对接制度的基本问题概论

第一节 纠纷及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一、纠纷的含义及特征

二、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第二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相关概念简述

一 、调解的含义、属性、种类和特征

二、仲裁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三、调仲对接的内涵及特征

第二章 调仲对接制度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必要性

一、现行调诉对接制度的相关问题思考

二、调仲对接制度建构的必然性

第二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可行性

一、调解与仲裁制度的文化共同性

二、调解与仲裁制度的解纷理论的相似性

第三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价值

一、调仲对接制度的效益价值

二、调仲对接制度的公正价值

三、调仲对接制度更容易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调仲对接制度能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章 当今世界有关调仲对接制度的实践及规定

第一节 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对调仲对接制度的运用

一、其他国家关于调仲对接制度的规定

二、国际组织关于调仲对接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中国关于调仲对接制度的实践及规定

第四章 调仲对接制度建构的设想

第一节 调仲对接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当事人平等原则

三、合法、合理的原则

四、调解和仲裁无次序分别的原则

五、程序灵活性原则

六、司法予以支持和保障原则

第二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适用调仲对接制度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调仲对接制度中调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适用调仲对接制度的条件

第四节 调仲对接的模式建构

一、仲裁中引入调解

二、Med——Arb模式

三、仲裁委员会中附设调解机构的模式

四、先仲裁后调解(Med—Post—Arb)模式

第五节 调仲对接制度的保障机制

一、调仲对接制度的立法保障

二、调仲对接制度的司法保障

三、调仲对接制度的社会权力保障

第五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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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从当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状态出发,论述了为适应多元化社会发展纠纷解决的需要,诉讼这一纠纷解决机制不可能成为唯一的解纷方式,各种非诉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调解等必然成为不可缺少的解纷机制的构成部分。调解和仲裁在解决纠纷方面无论是法律适用还是解决纠纷的方式方面,均具备其他解纷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然而,这两种纠纷解决方式也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调解由于过于灵活,双方直接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导致协议因当事人的诚信问题而被弃置,最终也严重影响甚至阻碍了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发挥。仲裁作为一种古老而又现代化的纠纷解决方式,虽有法律以及司法权力的支持和保障,但是,由于司法对仲裁裁决的包容性不够,导致仲裁为了避免被撤销和不予执行的风险而日益诉讼化。为了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两种制度的解纷功能,调仲对接制度的建构成为必然。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调诉对接和调仲对接制度的比较、国内和国外及国际组织对调仲对接制度运用的比较等角度,分析各种调仲对接制度的优势及现行调仲对接制度建构不能满足多元化社会解纷需要的问题。调解和仲裁这两种制度具备对接的制度共同性基础和互补性特点,调仲对接制度的模式更应该灵活多样,调仲对接制度中两者没有先后使用顺序的硬性规定,基本取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不但提高了解决纠纷结果的可接受性,更加提升了解决纠纷的彻底性。
  目前关于调仲对接制度,法律方面没有完善的规定,但实践中,调仲对接制度不仅模式多样而且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障调仲对接制度解纷优势发挥,立法、司法及社会各方面的保障完善及调仲对接各种模式的设计和推广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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