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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依法行政目标下的依法行文——以公安行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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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依法行文的理论界定

(一)依法行文的内涵

1.行政公文在政府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及其法律属性

2.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地依据法律

3.依法行文是行政机关(包括公安机关)重要的行为规则

(二)依法行文的意义

1.依法行文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2.依法行文是履行行政职责的必备能力

(三)依法行文与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是依法行文的根本目标

2.依法行文是依法行政的必要基础

二、当下依法行文中的主要问题

(一)种种表现

1.缺乏主体资格

2.受文对象有误

3.认定性质不准

4.引用法律不当

5.处理方法不妥

6.违反程序规定

(二)原因探究

1.法规制度不健全

2.法律意识较淡薄

3.行文规范未掌握

4.管理措施不到位

5.监督力度有欠缺

(三)若干危害

1.违法行文削弱行政行为的合法基础

2.违法行文损害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文,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依法行文的主要内容

1.行文的主体要合法

2.行文的内容要合法

3.行文的程序要合法

4.违法行文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加强依法行文的基本途径

1.完备制度,建立依法行文的统一标准

2.开展培训,强化依法行文的基本理念

3.深入学习,提高依法行文的工作能力

4.严格管理,加强依法行文的指导监督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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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将所有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都纳入法治的轨道。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要严格地依据法律,做到依法行文。依法行文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的必备能力,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依法行文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文为基础,二者紧密关联,依法行文确是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下,行政机关依法行文的现状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依法行文已然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之一。以公安行政为例,鉴于法规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较淡薄、行文规范未掌握、管理措施不到位、监督力度有欠缺等诸多原因,公安行政公文中经常出现缺乏主体资格、受文对象有误、认定性质不准、引用法律不当、处理方法不妥、违反程序规定等种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安行政行为的合法基础,损害着公安机关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类似的问题在其他行政机关中亦有所表现,其危害实在不容小觑,迫切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 从当前实际出发,本文认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着力强化行文主体、行文内容、行文程序的合法性,若出现违法行文则需追究其法律责任。下一步,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所有行政机关都有必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以完备相关的法律制度,要花大力气开展系统的培训、深入的学习和严格的管理,尽快建立起依法行文的统一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文的基本理念,逐步提高依法行文的工作能力,同时加强依法行文的指导监督。完善依法行文,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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