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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道德善的象征——文学道德教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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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真善美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求真、向善、爱美是人类的天性。自从人类产生以来,人们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真善美的探讨和追求。在传统文化中,对“真”的探讨常置于“善”的秩序之内,“真理”与正义“同义,而美和善在人类精神文化领域中关系则最为密切。两千多年来,中外众多的哲学家、美学家、艺术家纷纷对美和善的关系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既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提到美善统一,并以此作为品评事物的尺度,渴望能尽善尽美。而文学是人们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其最终的指向就是要在真善美三位一体的理想人性上,不断地优化人性,优化人生,塑造健康的人格。其集中体现就是文学道德教化的表现与实现。这里文学属于审美范畴,道德教化属于伦理学范畴,而文学道德教化最终指向的也正是美和善的关系。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学的力量与道德的力量是内在统一的。
   关于文学与道德教化的关系,历来也是人们关注的重要命题。尽管说文学与道德密不可分,或者说文以载道,曾经引起过许多人的疑惑,甚至是受到部分人的排斥。但无庸质疑,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挑战,文学道德教化传统对于文学道德教化功能形成的潜在因素依然执拗地发挥着作用,其存在的影响力不可否认。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面对当下道德滑坡与教育僵化的现实,回应挑战和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扩大道德生活空间,使道德教育具有更大的社会性、实践性、开放性、包容性、渗透性,从而转进为一种道德教化的过程与伦理道德体系的建构。另外一方面,道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遭遇危机,应赋有新的内容和形式,还应与其他学科,如文学、生态学等交融、整合,以期最大限度地帮助人类认识自身,为自身存在设定较为完善的法则。因此本论文在研究中将力图从传统的道德教化观念扩展开来,将传统道德教化主要关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范围上扩大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在时间上扩大为人与过去(历史、传统)、现在(现实、时尚)以及未来(人类生存、可能性)。因此本文还将结合美与善各自的内涵与二者的亲缘性,重点就道德教化与文学的二维关系做出观照。
   具体而言,本论文以“道德与文学”为题,围绕文学与道德教化的内在关涉,意在探讨当下中国社会现代性道德教化的处境以及面临的基本问题,这在改革开放背景下无疑还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敏感话题。但与其他多是以文学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借助道德研究文学的角度论述有关文学道德教化关系不同,在《文学道德教化论》中,笔者将不限于单纯论述文学中的道德教化作用与现象,同时还将针对道德教化的途径和方法探讨文学如何使道德教化得以实现,为何可以实现:它与其他道德教化途径的区别与特质何在;文学道德教化的特殊性等方面进行进一步阐发。论文着力希望通过以道德教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文学的视角为参照,研究道德自身的一些特殊规律。论文首先将通过对道德敦化进行界定,厘清“世俗僵化的道德规范”和“真正的道德精神”的理解的误区;进而探讨道德教化作用的实现途径与载体依托。同时论文也将全面展开道德教化视角下文学内在肌理的探讨,除了继续强调和坚持文学中的道德教化意义与现象、文学对社会的净化功能以及文学家、批评家的道德责任感外,还将涉及:文学形式与道德理念与精神结构之间有什么本质的相关性,文学为何以及如何使道德教化得以实现;道德教化是在什么样的文学中被体现、表征的,文学道德教化与文学艺术追求是怎样冲突与对抗,在文学中如何体现;文学的现代性处境使文学道德教化功能为何如此微弱,文学道德教化的缺失与解体、隐退来的对读者的冲击:同时也会涉及中西方文学道德教化观念的差异以及表现等方面,最终希望能够通过论文的探讨对研究审美因素在德育中的发现与应用提供启发。
   首先研究的起点主要基于以下认识:道德教化的实质是塑造健全的人格,给个体带来幸福与和谐,它应该遵循教化对象个人内心自觉自愿的规律。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往往重视道德教化的“外求”与“他塑”,是一种灌输与强迫,缺乏个体的觉醒,使得道德教化的效果差强人意。如何改变这种现状,道德教化审美化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这里的道德不仅是知识,还是情感、意志与行动。因此,道德教化的过程不止于认识的过程,还是一个情感塑造、性格陶冶、习惯养成、整体精神涵养的过程,它要求人的全部精神要素的投入。道德的指向不是“世俗僵化的道德规范”,而是“真正的道德精神”;而这里的道德教化审美化也主要是指灵活、有效运用审美因素于道德教化的过程中,使道德教化即显示一种内在规律的美,又有一种外加形式的美。而怎样对道德进行审美化的介入,经过审美化改造的道德教化过程又如何对读者品德发展水平产生实际影响就成为本文探讨的原点。这里的审美化主要是指在道德教化过程中恰当地介入文学因素,积极利用文学自身的社会价值功效,使之成为道德教化的有机组成与实现途径。而同时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文学是研究各种关系,道德是人人的关系。文学固然要受到道德的制约和影响,但另一方面,文学同样会以特殊的力量反作用于道德,换句话说,文学本身就具有独特的道德功能。
   因此本文即将着眼于道德教化审美层面实现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主要针对文学形式与道德精神二者的本质相关性,从二者的内涵与互动性方面深入展开对道德教化和文学价值的思考。论文将主要探讨以下方面的问题:道德教化本质,文学的内涵、文学的价值及其在社会体系结构中的位置;文学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功能的理论论证;文学道德教化的实现途径与实践过程;加强文学道德责任建设,改进道德教化,建设社会伦理道德的现状等。其中,后三者为论文重点。论文综合运用理论论证和实证分析,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整合,将文学道德教化规定为文学必然也是应然的对于伦理道德建设的责任担当,既有利于人们对道德教化形而上的理解,不做抽象的玄论,也是希望通过对文学道德教化的具体落实进入深入到形而下的感性生活层面。并通过历史的追问、中外的比较,挖掘出传统教化的病根。论文的理论结论是:文学在深层的机理功能上具有对社会伦理道德传承、建构、维持作用;论文的现实结论是:既不能忽视建构在伦理与道德基础上的种种文学现象的阐释,应加强文学自身伦理道德建设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养,要更好地加强发挥文学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建设作用;同时还要反过来认识伦理背景中的文学,即不能简单地用某种道德标准去判断文学的道德价值,或用某种道德观念去对文学进行褒扬或批判,这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文学固然要受到道德的制约和影响,但另一方面,文学同样会以特殊的力量反作用于道德,即文学具有独特的伦理功能,这是研究不应忽略的。
   本论文将共由六章组成。全文的前言,将主要揭示论文的缘起、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同时还将结合当前研究现状,展示论文主要命题与思考,提出了“文学理应承担伦理道德建设的责任担当”的中心命题,力图沟通审美和道德两个领域,从本源上论证二者的内在统一性,从而与习惯意义上的“文学与道德对立的理解模式”区分开来。第一章、第二章则分别就文学的本质、起源、价值、意义、创作原则以及道德本质、教化内涵、道德教化实施路径、具体表征等出发,系统分析了文学本源性与道德教化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三章则针对文学道德教化的实质与内涵进一步展开较为详细、透辟的理论剖析。第四章则结合中西思想史与文学创作史,系统地分析文学道德教化的文化基础与价值基础,探讨如何运用道德教化的理论来分析和评价文学的内在价值,同时也在实践应用层面进一步揭示出文学道德教化的深刻内涵。第五章试图将审美本源性和道德本源性的探讨直接联系起来,通过对美与善二者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学理的分析和说明,深入文学道德教化的有机联系。第六章则是文学道德教化的目的论的思考,本章将结合当前伦理道德现状与文学创作负面影响,再次强调文学为社会道德建设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提供思想依据,也对作家的价值取向形成了基本的美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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