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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政府责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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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民惟邦本”: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富国裕民、德礼教民:政府的执政准则

第三章“天谴”、“德治”、“革命”:政府责任的基本形式

第四章儒家政府责任论的价值与反思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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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秦儒家以“民本”、“仁政”为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以富国裕民、德礼教民为政府执政准则;以“天谴”、“德治”、“革命”为政府责任基本形式,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政府责任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对于中国传统政府的构建,对政府“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形成,对整个官僚队伍的整饬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中的积极因素也为今天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先秦儒家理论体系中也存在着某些缺陷与不足,如在政府权力约束方面,儒家重视道德内省而忽视制度建设、忽视责任制裁,在对政府性质与定位的认识上,儒家理论也存在着一些偏颇,这一些,也应当在现代民主与法治文明建设中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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