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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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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引言

第一章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法律界定和救济现状

第一节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现状

一、立法现状及问题

二、司法现状

第二章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赔偿责任和救济模式分析

第一节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赔偿责任的正当性

第二节 世界各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分析

一、侵权救济模式

二、责任保险模式

三、基金救济模式

四、国家补偿或赔偿模式

五、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章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 构建多元化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的必要性

一、传统单一制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的弊端

二、多元化救济模式的优势

三、多元化社会救济的趋势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基础机制的选择

一、现行救济机制的借鉴

二、基础机制的选择——保险或基金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基金构建之设想

一、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基金立法的完善

二、基金模式的组织机构

三、救济给付条件

四、给付范围

五、资金的筹集

六、申请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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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不良反应是因药物使用产生的有害人体的反应,其突出的特点是该反应不符合用药者的预期目的。近年来我国也曾出现多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受害者为自身损害寻求救济的过程异常艰难,法官在解决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赔偿诉讼时也倍感困惑。全文从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的现状入手,指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的立法和司法困境,分析当前我国损害救济所存在的弊端,并分析我国当前的立法对于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存在的空白,由此我们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的根本出路是摆脱对侵权法的依赖,建立非诉式、社会化的分担机制。国外发达国家在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方面的多元化救济模式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无论保险模式、基金模式、行政补偿模式亦或是社会保障模式对我国而言都是有益的思路,至于哪种模式更适合我国,或者我国建立一种中国特色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模式,都要在结合我国的国情下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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