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第一章 研究对象的概述与问题的提出
1.1 村委会选举概述
1.2 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 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分析
2.1 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
2.2 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职能
2.2.1 建立选举组织机构
2.2.2 制定选举计划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2.3 组织并监督村委会选举
2.2.4 对选举中的突发事件进行仲裁
第三章 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的缺位及其原因分析
3.1 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的缺位
3.1.1 选举前和选举中的失职
3.1.2 对竞选者和村民选举行为的无力
3.1.3 面对上级处分及对选举结果争议的沉默
3.2 村委会选举中政府困境的原因分析
3.2.1 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贿选行为难以确定
3.2.2 压力型政治体制造成基层政府的困境
3.2.3 信任危机为金钱提供了乘虚而入的机会
3.2.4 民主缺乏深度客观上让竞选者钻了空子
第四章 寻求基层政府与村民自治和谐发展的途径
4.1 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完善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活动
4.1.1 明确界定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4.1.2 明确划分贿选与合理承诺、捐赠的行为
4.2 强化乡镇政府职能,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社会条件
4.2.1 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4.2.2 积极引导,树立政府威信
4.2.3 深化村民自治,严抓制度落实
4.2.4 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
4.3 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体制转变
4.4 扩大监督主体,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
4.4.1 加强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4.4.2 候选人派代表进行选举监督
4.4.3 加强社会监督
4.5 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
第五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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