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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法治观念薄弱及其成因分析——以太原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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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选题依据

1.2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1.3国内外研究动态

2研究方法

2.1文献资料法

2.2问卷调查法

2.3专家访谈法

2.4逻辑分析法

2.5数理统计法

3结果与分析

3.1所调查的社体指导员基本情况

3.2对体育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

3.3体育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情况

3.4太原市社体指导员对体育法律法规的司法信心情况

3.5太原市社体指导员体育法律法规的守法意识情况

3.6小结

4太原市社体指导员体育法治观念薄弱的原因分析

4.1社体指导员法治观念淡薄的历史原因

4.2社体指导员体育法治教育的缺失

4.3体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匮乏

4.4体育法律法规自身运行方面的原因

5太原市社体指导员体育法治观念培养的路径分析

5.1深入开展社体指导员体育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5.2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要完善、清晰、具体

5.3执法机关应该充分重视体育法律法规的作用,严格执法

5.4加强对体育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

5.5建立良好的反馈体系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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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体育法治建设同样开展的如火如荼,但体育法治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常常遇到“有体育立法而不依,违反体育法而不究,执行体育法而不严”的现象,深入分析其原因,关键就是人们体育法治观念的薄弱。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平时肩负着对群众进行健身的技能指导、活动的组织、引导以及对群众进行体育知识宣传的责任,他们体育法治观念的提高将推动锻炼人群体育法治观念的逐步提高。
  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查阅到没有学者研究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体育法治观念;运用问卷调查法,调查了太原市5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体育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普及教育、司法信心以及守法意识情况;结合法学、体育学等专家的访谈结果,运用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进行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在对体育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上,大部分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体育法律法规不管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的了解都比较贫乏;
  (2)在体育法律法规普及教育上,绝大数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了解体育法律法规的意愿,但由于无人宣传、宣传途径陈旧、自身不关注、缺乏法治氛围等因素,导致他们并没有真正对体育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
  (3)在对体育法律法规的司法信心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认为体育立法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力度不够,对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并不太信任;
  (4)在守法意识方面,绝大部分社会体育指导员遇到过体育领域不合法的现象,但利用体育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和群众合法权利的寥寥无几。
  太原市社会体育指导体育法治观念薄弱的原因包括:
  (1)历史传统观念的制约;
  (2)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法治教育的缺失;
  (3)缺乏对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
  (4)体育法律法规自身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反馈运行方面的原因。
  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法治观念的建议如下:
  (1)深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2)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要完善、清晰、具体;
  (3)体育执法机关应该充分重视体育法律法规的作用,严格执法;
  (4)加强国家和社会对体育法治建设的监督;
  (5)建立良好的反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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