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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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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 主要创新点

2文献综述

2.1农村融资的界定与内涵

2.2农村融资的理论基础

2.3农村融资的分类与绩效研究

2.4农村融资制度创新研究

2.5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3法经济学视角下的农村融资理论分析

3.1法经济学理论概述

3.2农村融资的界定与类型

3.3法经济学在农村融资中的理论应用

3.4本章小结

4 典型国家农村融资改革的经验借鉴

4.1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改革经验借鉴

4.2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改革经验借鉴

4.3典型国家财政支农经验借鉴

4.4国外农村融资对我国的启示

4.5本章小结

5中国农村融资的历史变迁与现实问题

5.1农村金融的发展史及现实问题

5.2财政支农政策发展及现实问题

5.3本章小结

6中国农村融资的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6.1中国农村融资发展现状分析

6.2农村融资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计量分析

6.3本章小结

7中国农村融资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7.1农村融资改革的必要性与有利条件

7.2农村融资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7.3农村融资改革创新的制度框架设计

7.4农村融资改革创新的现实路径

7.5本章小结

8研究结论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8.1研究结论

8.2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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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农民增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村社会矛盾冲突严峻,影响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那么解决好农村融资问题就是破解“三农”难题的关键。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虽然率先发展,但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指导下,资本向城市集聚,农业自身的积累已经无法满足日益膨胀的农村资金需求,国家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不够,出现了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我国长期征收农业税,财政支农也只是在近年来快速发展,民间金融就成为农村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缺乏规范引导,导致农村民间金融的畸形发展,因而农村融资虽然种类丰富,但是在我国的实际发展中却出现了功能错位、结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在农村融资问题研究中,缺乏适当的理论指导,没有将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为主线,结合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统计与计量分析、归纳演绎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进行研究。本篇博士论文总共分为八章,论文在法经济学的视野下,以公平和效率作为研究农村融资问题的出发点,构建法经济学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对国外典型国家、地区的农村融资经验进行总结,以对我国有所启示;接着论文重点运用法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农村融资的历史变迁,并对我国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提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
  (1)构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论文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基本理论等方面对法经济学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对本文研究的农村融资进行界定,包括农村正规金融、农村民间金融、财政支农三方面,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正规金融二者可以相互替代,农村民间金融是农村正规金融不足的有益补充,财政支农能够保障农村公共品供给,弥补农村正规金融、农村民间金融的不足;进而论文在法经济学公平与效率并重的理念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利用法律供求理论分析了农村融资的效率变迁,提出破解农村融资难题、实现公平与效率统筹的关键是对农村融资进行法律规制。
  (2)国外农村融资发展的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论文选取了日本、德国、美国、孟加拉、赞比亚、印度等国家对农村金融发展进行了总结;选取美国、印度对国外财政支农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于:在经济发展中,国家要因地制宜、多层次、多途径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同时财政支农也是各个国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3)论文使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农村融资的历史变迁与存在的现实问题。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路径依赖,农村金融发展历程是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忽视了非正规金融活动以及其他配套机构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支农的变迁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促进重工业化发展,从农村抽走农业剩余,直到新世纪才取消了农业税,财政支农才真正成为我国农村融资的一种形式。就当前我国农村融资发展现状看,虽然我国农村融资快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农村金融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间存在矛盾;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定位模糊,自身经营效益偏低,农村金融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财政支农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支农结构也需要进行调整,政策体系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健全。
  (4)对我国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评价。农村正规金融方面贷存比快速下降,农村贷款满足不了农村金融需求;新世纪以来,财政支农的规模、类型才不断增加,但财政支农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就农村民间融资看,农村民间融资的比例要比城市高很多,说明农民从正规途径获得金融支持不足,只能依赖于农村民间资本。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农村融资的绩效进行了分析,农村融资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从长期看,农村贷款、财政支农都是农业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的原因。
  (5)提出了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制度设计与路径选择。通过对农村融资改革目标、方向的分析,具体给出了我国农村融资改革的制度框架设计,分别对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改革进行了论述。论文为农村融资改革设计了时间和空间两条具体的实现路径。在时间路径中,提出了农村金融、财政支农的重点先后次序;在空间路径选择中,强调了“由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路径相结合的农村融资改革道路。
  论文在以下三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构建了法经济学视野下分析农村融资问题的理论框架。公平与效率问题是经济学的经典命题,而法经济学为农村融资中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兼顾提供了思路,农村融资涉及到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三方面,而这三方面在农村融资的公平与效率中作用有所差异。为了实现农村融资的公平与效率,需要通过法律规制来设计农村融资的制度框架,法律规制可以改变农村融资的供求均衡,进而促进农村融资的发展。
  二、是基于法经济学分析了我国农村融资的发展变化。在法经济学的指导下,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的路径依赖,农村金融发展历程是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农村金融发展中侧重通过规章政策管理,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比较滞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在正规金融机构而忽视了民间金融活动以及其他配套机构设施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在法经济学框架下对我国农村融资绩效进行评价。在法经济学公平与效率的理念下,将我国农村融资分为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三部分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背景下,农村民间金融是我国农村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效率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而财政支农作为政府支持农村发展的具体形式,不仅有利于实现公平,而且对于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都是有利的;今后的融资改革要引导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正规金融比财政支农更为重要。
  最后要指出的是,论文是在法经济学视野下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融资问题的初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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