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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角下的气候变化西方语境与中国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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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西方社会有抛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绕开《京都议定书》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新规则的意图,从而达到逼迫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承担温室气体强制减排责任的目的。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在争夺并掌控着气候变化国际法事务的规则拟定权和话语权,而这种掌控权的理论基础和语言背景就形成了气候变化的西方语境。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和国际法理论研究中,主要发达国家利用其逐步建立的西方语境,在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通过创建和引导各种政策来对全球国际政治和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成功把握了气候变化领域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制度实施的掌控权。哥本哈根会议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国内二氧化碳减排的转折点。虽然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我国没有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强制性义务,但在哥本哈根会议后,我国承诺了二氧化碳排放的自主减排责任,并愈加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法事务。本文在选取典型西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学术论文等文本为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分析和总结气候变化议题上的西方语境,深入研究其背后的理论基础和话语基础,剖析中国所面临的国际法困境和挑战,并尝试指出中国当下的正当性话语来源和未来的战略选择。从而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日趋复杂的新形势下创造出能与西方语境交锋,并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事务中应用的中国本土话语来源。这也是在气候变化议题上为国家战略奠定正当性基础的话语系统的初步尝试和探索。
   本文第一章简要介绍气候变化从自然科学到国际法学的理论演变过程。包括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内涵,及国际法律形成和发展的趋势等。第二章着重总结气候变化的西方语境,选取美欧为例,在阐述其气候变化政策与法律的基础上,从国际法事务和国际法研究两个方面来深入分析并总结气候变化的西方语境。第三章指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西方语境的话语来源。包括法律及政策来源、产业实践来源和学理来源,着重指出了在国际法上我国需要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人均排放权”主张与公平原则加以学理上的深化,从而形成反驳西方语境的正当性话语来源和理论基础,并可尝试应用国际环境法国家责任的私法化理论从新的角度看待气候变化问题。第四章作为余论,指出未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法律事务的基本态度,即统筹协调国际国外两个大局以及气候变化与政治经济的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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