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中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
【6h】

中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概述

(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发展及特点

1、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发展过程

2、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鲜明特色

(二)中国各法域区际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

1、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概述

2、中国大陆与澳门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概述

3、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概述

二、国外区际法律冲突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解决方法

(一)美国区际法律冲突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

1、宪法性保障

2、司法体制保障

3、司法实践及其他方面的推动

(二)加拿大区际法律冲突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

1、逐步发展到区分国际法律冲突与区际法律冲突

2、宪法性条款的引领作用

3、构建统一的司法保障体系

4、法学理论的发展及民间组织的推动

(三)德国区际法律冲突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

1、统一前后德国法律冲突问题概述

2、德国区际司法协助的主要做法

(四)对我国开展区际司法协助的启示

1、各国解决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方式不同、途径各异,但都自成体系,不断完善

2、各国普遍呈现出区别对待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倾向

3、各国司法实践及民间学者机构的推动作用功不可没

三、当前中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情况评析

(一)有关管辖权的协助

(二)有关司法文书送达的协助

(三)有关调查取证的协助

(四)有关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协助

(五)有关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协助

四、完善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建议

(一)短期应在坚持中国特色基础上对现有协议进一步发展完善

1、始终把坚持中国特色法律制度作为首要任务

2、当务之急是尽快健全完善各法域之间的司法协助协议

3、积累实践经验,为区际司法协助深入发展提供必要基础

(二)中期应在坚持务求实效原则上探索更有效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

1、四法域各自制定单独的区际冲突法阶段

2、四法域区际冲突法相互协调完善阶段

3、统一整合各法域区际冲突法阶段

(三)长期应在坚持长远功效指导下努力推动实现实体法统一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发表的学术论文

展开▼

摘要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是伴随着“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和实施出现的。自古以来,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就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的组成部分,由于近代历史原因,澳门、香港、台湾相继被从中国领土中分割出去,随着经济社会和法律文化的不同发展方向,各地区逐渐形成了与中国大陆不相同的法律制度。为保持各地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一国两制”方针,用来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随着香港、澳门地区的相继回归,以及不久将来台湾地区的回归,中国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将形成“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这就使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随着各地区之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涉法问题逐渐增多,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出现较晚,对于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的研究与实践也相对较少,借鉴学习其他国家有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方面的经验做法,成为一种可行的方法。美国、加拿大和德国等国家同样存在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他们在解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上,采取了不同的理念和方法,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有益经验我们可以参考借鉴。对我国四法域之间的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看出,四法域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取得了长足进展,并呈现出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拓展的趋势。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我国特殊国情,四法域之间处于平等地位,就区际司法协助而言,只可能采取有限的协商方式解决部分问题,对于裁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重要问题却难以取得更大突破,这极大的限制了各法域之间的司法协助,同样也影响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发展。为有效推动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应采取稳步发展、逐渐深入的办法,有效解决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从短期来看,可丰富完善各法域区际司法协助的各类协议;从中期来看,可以逐步推动区际冲突法的统一;从长期来看,推动统一各地区的民商事实体法,从根本上消除区际法律冲突,从而解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是最彻底、也最困难的目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