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国内外立法和研究现状
三、论文结构安排
第一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立法背景
一、加拿大冰封水域特殊的地理环境
二、船舶油污损害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船舶
二、石油
三、污染损害
第三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实行严格责任归责原则
二、双重赔偿义务主体制
三、赔偿范围的扩大
四、赔偿数额的有限性
第二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的“双轨制”
第一节 加拿大加入的与船舶油污相关的国际公约
一、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染公约》
二、《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三、《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
四、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
五、2001年《关于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国际公约》
第二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内立法
一、《航运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二、《海事责任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三、《环境保护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四、《北极水域污染防治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五、《渔业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六、《海上保险法》中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
七、国内立法相关规定之特点和不足
第三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模式
二、加拿大双轨制模式下国际公约的适用
三、加拿大双轨制模式下国内立法的特点
第三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主体制度
第一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
一、权利主体的范围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
第二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主体
一、国际公约对民事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
二、加拿大国内法对民事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一、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
二、强制责任保险人——保赔协会
三、受害人的直接索赔权
第四节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一、加拿大赔偿基金制度的建立
二、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的适用
三、船源油污基金的补充作用
第四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
第一节 确定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一、《民事责任公约》
二、IOPC Fund《索赔手册》
三、加拿大《海事责任法》
第二节 财产损害赔偿有关规定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
第三节 清污防污费用赔偿有关规定
一、清污防污费用赔偿范围的确定
二、清污防污措施及费用的合理性
三、清污防污工作与海上救助作业的划分
第四节 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
一、环境损害的含义
二、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五节 纯经济损失赔偿有关规定
一、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要求
二、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
第五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责任限制
第一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适用严格责任
二、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经济学论证
第二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
一、公约内船舶责任限额的规定
二、公约外船舶责任限额的规定
三、责任限额基金制度
第六章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证分析
一、“Kurdistan”号油轮事故中损害赔偿机制的运作
二、“Arrow”号和“Iriving Whale”号事故
第二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对其他各国之借鉴
一、通过国内立法弥补国际公约之不足
二、及时加入国际油污损害赔偿体系
三、建立本国的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第三节 完善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指导原则
一、发展海上航运业与保护海洋环境并行
二、充分保障船舶油污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的相互融合
第四节 加拿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反思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发展
二、全方位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国内立法体系的整合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发表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