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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规训下的爱情——十七年“革命”小说情爱叙事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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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引言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

二、本论文主要研究方法

上篇情爱故事的叙事结构

一、叙事开端:爱情处于一种缺席状态

二、叙事发展:爱情处于一种争夺状态

三、叙事结局:合卺与仳离

下篇情爱故事的叙事成规

一、爱情的延宕式叙述

二、爱情的被借用命运

三、爱情的被置换表达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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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七年”在本论文中是指从1949年第一次文代会召开到1966年“文革”爆发的这一段中国当代文学史,在这一时期,文学在既定的意识形态藩篱中发展,从而形成了“十七年”文学独特的运行规律和显在景观。本论文运用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对“十七年”文学的“革命”小说进行“再解读”,通过对“十七年”的“革命”小说中情爱叙事的考察,本文试图发现意识形态对于个人化爱情的抑制和改写,并且试图描绘出爱情与革命、阶级等话语之间的关系图谱,从而衡量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爱情在“十七年”小说这一话语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全文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对情爱故事的情节进行叙事结构分析。情爱叙事在“十七年”小说文本中是压制性、依附性的存在。但即便这样一种存在也被赋予了意识形态的意义,意识形态对爱情的每一个阶段上几乎都有特殊的规定性,或者说,阶级的、革命的话语使爱情话语表现出特定的修辞特点,从而使不同的情爱故事表现出了相似或相近的情节内容。本论文尝试以“叙事开端”、“叙事发展”与“叙事结局”来划分与概括“十七年”“革命”小说中情爱叙事的三个基本阶段,在叙事开端阶段,爱情一般设置为缺席状念;在叙事发展阶段,爱情往往处于一种争夺状态;在叙事结局阶段,爱情一般有合卺与仳离两种结局。通过这一框架,论文要完成情爱情节的叙事结构分析,并试图考察意识形态在每一个阶段上所起的作用。 第二部分,分析了情爱故事的叙事成规,叙述者在秉承意识形态的意志书写这些情爱故事时,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叙事成舰,意识形态正是通过这些叙事成规干预和控制了情爱故事的整个叙述过程,这些成规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情爱故事的历史真实性,但却也不是完全没有积极意义,它使意识形态对情爱叙事的干预和控制变成故事发展的让人信服的线性秩序,使故事具有了一幅真实生活的面具。而且,情爱情节也正是通过这些叙事成规得以顽强地存留于“十七年”的“革命”小说文本中,应该说,情爱情节与这些叙事成规之间形成了一个既排斥又依赖并且互相利用的复杂关系,情爱情节受到了这些叙事成规的压抑和变形,但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合法性的表述机会。这些叙事成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爱情的延宕式叙述;爱情的被借用命运;爱情的被置换表达。 爱情作为文学的永恒主题之一,在“十七年”文学中却从没有成为小说的主要表现对象,它一直从属于革命、阶级斗争、合作化等宏大的主题,它其实是以婢女的身份存在的。本论文从文本出发,探讨了爱情在革命、阶级、合作化等强势话语下的存在状态及其叙述策略,揭示了爱情在“十七”年文学中的存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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