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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公众参与制度研究——兼论对大陆地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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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导论

0.1选题背景

0.2选题意义

0.3研究现状

0.4论文结构及研究方法

0.5创新与不足

1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内涵及其演进

1.1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内涵

1.2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引入背景

1.3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演进过程

2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的架构

2.1环评中公众参与的主体及对象

2.2环评中公众的参与方式及时机选择

2.3环评中公众参与的保障机制

3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的评析

3.1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影响力考察

3.2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典型个案分析

3.3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的总结分析

4台湾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对大陆地区的启示

4.1两岸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的梳理对照

4.2大陆地区环评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优化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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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保护领域是公众最早参与的领域之一,环境影响评价(台湾地区称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是各国普遍实施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设计中如何更好地落实公众参与的实效是各国不断探索的问题,也是我国在改革深水区谋求绿色发展所需积极探索解决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长期的民主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公众参与理论和实践经验,中国台湾地区较早地吸收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程序的有益经验,为台湾地区环境状况的改善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在环境保护领域有着较大的相通性,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广泛的参与主体范围、多样的参与方式、配套的法律保障无疑是大陆地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甚至是生态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最佳研究对象。
  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分为两个阶段,在两阶段中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公众参与制度。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公众参与的主体为相关机关、团体、学者、专家及当地居民;参与方式主要有公告陈列揭示、公开说明会、范畴界定、现场勘查、公听会等;多样的信息公开途径、行政诉讼及公民诉讼的相关规定为其提供了保障。而大陆地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公众参与制度则存在主体不明确、参与方式不完善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台湾地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公众参制度的相关经验可以为大陆地区解决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借鉴和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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