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取舍——以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考察为背景
【6h】

论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取舍——以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考察为背景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引 言

第一章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比较法考察

一、物权变动概述

二、意思主义立法例

三、物权形式主义立法例

四、债权形式主义立法例

第二章物权行为理论述评

一、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内容

二、物权行为的概念

三、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评价

四、物权行为的现实性论证

五、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实践意义——物权变动

第三章物权行为无因性述评

一、无因性概念

二、无因性与独立性的关系

三、有关无因性理论评价的利益分析

四、对无因性理论的质疑

五、善意取得制度对无因性的扬弃

第四章结论

余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由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取舍引发的法学思考

参考文献

后 记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展开▼

摘要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物权立法工作,在物权法律制度中,一项核心的内容是物权变动,中国物权变动应采用何种规制模式是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一项至为关键而又必须做出选择的重大课题,在这一选择的过程中,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一直以来就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该文以大陆法系国家物权变动立法例的比较考察入手,通过对物权行为的概念、物权行为理论引发的争议、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等分析,认为中国物权变动规则的构建以公示公信制度为核心,可以有选择的接受物权行为理论,即取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而舍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相应完善善意取得制度,瑞士式立法模式可资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