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肠易激综合征罗马Ⅲ与罗马Ⅱ诊断标准的比较
【6h】

肠易激综合征罗马Ⅲ与罗马Ⅱ诊断标准的比较

代理获取

目录

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前 言

对象与方法

结 果

讨论

结 论

参考文献

综述 肠易激综合征研究若干进展

致谢

展开▼

摘要

目的: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种慢性肠功能紊乱性疾病,其诊断标准对IBS患者的确诊至关重要。通过比较肠易激综合征罗马Ⅲ标准和罗马Ⅱ标准的诊断差异,判断罗马Ⅲ标准在肠易激综合征诊断中的价值,是否更适合临床实践。 方法:随机抽取2006年10~12月份到齐鲁医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的IBS患者124例,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对其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发病相关情况、症状等。按照不同的诊断标准将患者分成两组:罗马Ⅲ标准组和罗马Ⅱ标准组。比较两组的发现率、一般情况、亚型所占比率、发病相关因素、症状的严重程度等。 结果:124例IBS患者中女性78例,男性46例,符合罗马Ⅲ标准的有103例,符合罗马Ⅱ标准的有71例。按照罗马Ⅲ标准各亚型构成比为:IBS腹泻型占34.0﹪,IBS便秘型占27.2﹪,混合型IBS占31.1﹪,未分型IBS占7.7﹪。按照罗马Ⅱ标准各亚型构成比为:腹泻型IBS占25.3﹪,便秘型IBS占14.1﹪,交替型IBS占60.6﹪。 结论:罗马Ⅲ标准将诊断IBS时间从12个月缩减为6个月,放宽了对于病程时间的限定,有助于患者对于自身病情的正确的阐述,使得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诊治。在本次调查的124例患者中,符合罗马Ⅲ标准的占83.1﹪,符合罗马Ⅱ标准的占57.3﹪,罗马Ⅲ标准的检出率高于罗马Ⅱ标准。罗马Ⅲ标准单纯的根据大便性状进行亚型的分类,简化了IBS的分型标准,更方便了患者与医生的交流,其实用性更强。可见罗马Ⅲ标准更有利于临床实践、应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