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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德尔松的犹太教观和宗教宽容观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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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门德尔松论拯救

(一)普遍拯救

(二)犹太人的拯救

二、理性犹太教

(一)理性犹太教的组成部分

(二)理性犹太教的特征

1.“上帝的宗教”的特征

2.传统犹太教特征

三、宗教宽容

(一)针对犹太人的宗教宽容

(二)门德尔松论宗教宽容

1.政教关系

2.对宗教的不宽容思想和行为

3.门德尔松的宗教宽容观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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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德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犹太启蒙运动的发起者。他的思想兼具犹太教传统和德意志启蒙思想。他的思想和实践对欧洲犹太人获得解放有深刻的影响,他所发起的犹太启蒙运动引发了犹太教改革。鉴于他在犹太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对他的思想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门德尔松的宗教思想主要有理性犹太教观和宗教宽容观。他将莱布尼茨.沃尔夫哲学体系和英国自然神论里的理性引入传统犹太教,将犹太教阐释为“理性犹太教”。理性犹太教由三部分组成:作为永恒真理的教义(即关于上帝的存在以及权能的命题)、作为历史真理的记述(即《圣经》中关于犹太先民们的记录)、以及神启的律法。前两个组成部分具有自然神论的“理性”、“真理性”特征,第三个部分具有传统犹太教的“神肩”、“口传”特征。 门德尔松与德意志哲学、法学、宗教等方面的思想进行了碰撞、交流之后提出了自己的宗教宽容观。他认为:国家与教会运用属于各自领域的权限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增进人类的共同福利。国家以权力保障公民的世俗幸福,宗教以爱、善行的方式促进人精神上的幸福,还可以将“服务国家”这样的世俗义务以信念的方式神圣化为“服务上帝”。一个人的世俗福利受到国家的保障,一个人的信仰是出于自己“良心的自由”而不受任何外力的左右。基于这样的理解,他批判了以强迫、威胁、利诱等手段来使人信仰的不宽容行为。 门德尔松的宗教思想与他对“拯救”的理解是一致的。他对拯救的理解是:拯救是普世的,是永世(宗教)与此世(世俗)福乐的结合。在此基础上,犹太人的拯救是在信仰犹太教的同时享有欧洲的世俗生活(成为所在国的公民)。以门德尔松所理解的拯救为视角,他的理性犹太教是普世的,是攸关犹太人永世福乐的信仰,是犹太人获得拯救的必要条件。他所提倡的宗教宽容是使犹太人在出于良心的自由而信仰犹太教的同时享有欧洲公民的世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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