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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吏部尚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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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选题旨趣

二、古代文献

三、研究概况

上篇行政制度:组织与职能

第一章唐代尚书吏部的组织结构

一、吏部流变:魏晋至隋唐

二、吏部侍郎

三、郎中与员外郎

第二章唐代吏部尚书的职掌

一、执掌文官铨选

二、吏部长官职能的行使

三、兼任官与临时差遣

第三章吏部尚书与唐代政治

一、吏部尚书与唐前期政治

二、吏部尚书与唐后期政治

下篇人事制度:出身与仕履

第四章唐代吏部尚书的出身

一、相关历史记载

二、吏部尚书的籍贯分布

三、吏部尚书的出身阶层

第五章唐代吏部尚书的入仕与仕履

一、吏部尚书的入仕途径

二、吏部尚书的仕履:特别是其人事才能的锤炼

三、吏部尚书的遴选

第六章唐代吏部尚书的迁转

一、吏部尚书的迁入官

二、吏部尚书的迁出官

第七章唐代吏部尚书的任期和地位

一、任期

二、仕途地位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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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职官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官担任者是推动各种制度运行的具体实施者。唐代中央职官制度继承了前此演变数百年至隋基本定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尚书省是唐代中央行政执行部门,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一职官设置对唐及其以后各代的制度皆有深远影响。系统了解各部职官的制度与人事情况能加深对制度史的认识。学界已有的研究对吏部的关注尚缺乏全面性与系统性。吏部负责官员选任与勋爵等人事问题,因而其长官吏部尚书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寻常。有唐一代吏部尚书可考者计有一百四十四任,本文上篇围绕吏部尚书职官的行政制度展开,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考述吏部尚书的职掌及其与政治的关系。下篇则在历史学方法基础上结合地理学、统计学等对吏部尚书的人事制度进行探讨。 上篇主要围绕吏部组织结构、吏部尚书职掌以及吏部尚书与唐代政治关系等进行论述。 第一章,关于唐代吏部职官设置情况。吏部起源自汉代,历经魏晋南北朝隋数代,除北周因复古改制不同外,其他各代基本以吏部作为尚书分部之首,而两晋南北朝时期尚书省是宰相机构,吏部尚书为八座之一。唐代前期吏部尚书、侍郎的职官设置与员额及名称曾有几次变化,中后期基本定型。吏部所辖吏部司、司封司、考功司、司勋司基本定型于隋代,入唐后亦有一定变化,其职责为协助吏部尚书、侍郎进行铨选、执掌官员勋封以及考课等。 第二章,关于唐代吏部尚书的职掌。吏部尚书行使吏部长官的一些职责,通过签署有关文书体现其长官地位,另外要领导本部门工作以及主持修订有关律令和族姓书籍等。吏部尚书参与文官铨选,其铨选范围为六七品官员,后来与吏部侍郎通掌六品以下官员铨选,唐中后期还负责科目选等。为完善铨选程序,吏部尚书要调整吏部铨选时间与程序,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安史乱之前。吏部尚书作为朝中要官,近六成的担任者有兼职,根据朝廷需要其亦被委任担任临时差遣,主要担任考校使、参与军事活动、主持营造山陵、充任盐铁使等。 第三章,关于吏部尚书与唐朝政治的关系。唐朝前期中央政治为三省六部制,吏部尚书作为其中重要文官,每每兼任宰相或以旧相担任,或迁为宰相,而且在职能上有明显表现;唐后期,由于尚书省地位的削弱,吏部职能亦削弱,作为吏部长官的吏部尚书虽亦不少曾任职宰相等重要职官,但担任吏部尚书时由于处于其仕途衰退期,因而任职时政治作为并不显著,对本部门的职能的加强亦贡献不大。总的来看,吏部尚书的政治表现与唐朝政治形势演变及制度变化有较大关系。下篇对吏部尚书担任者的人事情况进行考察,主要围绕其任职情况及出身展开。 第四章,关于唐代吏部尚书的籍贯与出身阶层。从籍贯分布来看,整个唐代主要集中在北方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四道,河南道与河东道吏部尚书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河北道由于受安史乱影响人数减少。南方诸道于唐后期出现几任吏部尚书,主要为北方南迁后新落籍人士。就出身阶层来看,共出自四十二个郡姓,出身这些郡姓者有九十八人,占唐代可考吏部尚书约八成,可见吏部尚书担任者绝大多数出身于士族阶层。且吏部尚书出身于大士族阶层的比例亦很高,超过一半,近达六成。但唐代新兴士族出任吏部尚书者则属少数。 第五章,关于吏部尚书的入仕与履历情况。吏部尚书担任者其初仕获得出身的情况,除前期元勋功臣入唐时多已为官可不计外,其他入仕者以进士科举最多,门荫出身次之。中期门荫出身者有所增加,占同期可考近一半,科举出身者人数未变。至后期,吏部尚书中进士出身者为绝对多数,其中明经出身者仅一例。门荫出身者则在中期回升的基础上反而大幅度下降。总体来看科举出身者在吏部尚书担任者中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其中单由制举出身者仅在前期出现,中后期已无。起家官情况为,前期多有前隋旧官,其他情况也较复杂。至后期较多起家于校书郎和县级佐吏。起家于节度使属官的情况是后期独有现象,且人数不少。 第六章,关于吏部尚书的迁转情况。迁入官以宰相、尚书省、地方官属所占比例最多,其中三十五任自宰相迁入吏部尚书后仍兼任宰相,显示唐代以宰相增加吏部尚书一职,是对宰相权力的进一步增强,另外也反映着吏部尚书地位非同一般。迁出官机构则主要为宰相机构、地方官属、尚书省及东宫官属。另外有卒于任上及被贬情况。由近五分之一的非正常迁出来看,吏部尚书一职在唐代仍有一定风险性,因非正常迁出与政局往往有较直接关系,从而进一步说明吏部尚书一职与政局关系较紧密。 第七章,唐代吏部尚书可判断任期者,总体看任期小于二年的在八成以上,而唐中期任期相对较长,后期任期多数较短,可见后期吏部尚书迁转较为频繁。就吏部尚书在职官中所处位置看,计有八十五任吏部尚书处于其仕途高峰时,四十任为趋于仕途衰退期。有唐一代,这两种情况居多。尤其后期处于高峰与衰退皆最多,但前期中期处于衰退期吏部尚书比例占同期很小,总体分析后期处于衰退期较多,加上后期吏部尚书任期较短者颇多,兼任宰相之吏部尚书比例已明显减小,说明吏部尚书职权与地位随吏部职权的削弱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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