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以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第一章 违法性要件的学说现状
一、一般侵权责任之违法性的学术争论
二、环境侵权之违法性的观点梳理
(一)否定违法性要件说
(二)质疑
第二章判例对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否定说的质疑
一、案例两则
(一)陆耀东诉永达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沈海俊与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二、小结:实践中行为违法性判断并不当然排除
第三章环境侵权责任认定中违法性的引入
一、违法性判断不可避免
二、行为违法不等于违法性
三、有利于统—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
四、环境侵权中妨害排除请求的行使
五、利益衡量的矫正
六、对侵权法扩张和环境权保护的回应
第四章违法性判断的域外经验
一、日本、美国相关理论
(一)日本法上的忍受限度理论
(二)美国侵权行为之“欠缺合理性”的判断
二、小结和启示
第五章我国违法性判断标准的理论探索
一、学界现有对违法性判断标准的相关讨论
二、具体标准的选择
(一)受侵害的权益及其程度
(二)行为是否违反相应的环境管制规则
(三)侵权行为的性质及社会一般评价
(四)侵权行为发生地
(五)加害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侵害防治措施
(六)侵害是否超出了社会一般人能够忍受的范围
(七)是否符合通常习惯
(八)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
(九)土地利用的先后关系
(十)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