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1章 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的概念界定
1.1 以台湾地区大浦事件为引
1.2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概念
1.3 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正当程序概述
第2章 台湾地区大法官释宪下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的界定
2.1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界定的必要性
2.2如何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进行界定
2.2.1 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中对立面的界定
2.2.2 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中信息公开的界定
2.2.3 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中意见交涉的界定
2.2.4 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中直观公正的界定
2.2.5 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中权利救济的界定
2.3 台湾地区大法官释宪对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界定的影响
第3章 台湾地区大法官界定土地征收正当程序对大陆的启示
3.1大陆地区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界定中存在的问题
3.2对大陆地区的启示对大陆地区土地征收正当程序界定的具体启示
3.2.1界定主体方面的启示
3.2.2界定正当程序所考虑的要素方面的启示
3.2.3完善立法制度方面关于公共利益的启示
3.3通过界定来构建土地征收中正当程序的设想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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