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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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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一般原理

一、非正式听证程序的概念

(一)非正式听证程序的内涵

(二)非正式听证程序的外延

二、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特征

(一)方式灵活简便

(二)适用范围广泛

(三)成本低效率高

三、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价值

(一)内在价值

(二)外在价值

四、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理论基础

(一)自然正义理论

(二)最低限度公正理论

(三)程序经济理论

第二章 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现状透析

一、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非正式听证程序观念

(二)缺乏统一立法

第三章 完善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思考

一、确立非正式听证程序观念

二、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立法完善

(一)明确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立法目的

(二)非正式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对非正式听证程序具体内容的统一规定

(四)完善意见答复机制

(五)违反非正式听证程序的情形及其法律责任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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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听证程序作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是近几年行政法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没有确立听证制度的国家就没有现代行政程序。非正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就有关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不局限于特定形式而给予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行政机关作决定时参考的程序性法律制度。非正式听证程序是听证程序的一种形式,由于这一程序以立法形式引进我国,并作为一种制度加以确立的时间较短,在实施中缺乏现成经验,加之立法上存在条文粗疏笼统、可操作性差的缺陷,使该程序没有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在注重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使得这一程序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如何在酝酿中的《行政程序法》中对非正式听证程序加以理性规范,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新课题。
  任何制度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都应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非正式听证程序具体规则的构建亦应以相应的理论作为指导。本文中笔者对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一般原理加以阐述的基础上,对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现状存在的观念上的忽视和立法上的缺失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统一立法、适用范围、答复方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非正式听证程序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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