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法律关系研究
【6h】

跟单信用证当事人法律关系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第1章概述

1.1跟单信用证的含义、当事人及支付程序

1.1.1跟单信用证的含义

1.1.2跟单信用证当事人

1.1.3跟单信用证的支付程序

1.2跟单信用证的法律性质

1.2.1确定信用证法律性质的意义

1.2.2确定信用证法律性质所面临的难题兼评各种学说

1.2.3跟单信用证法律性质之我见

第2章跟单信用证下买方与卖方间的法律关系

2.1跟单信用证下买方与卖方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

2.2跟单信用证下买方应向卖方履行的义务

2.2.1买方开立的跟单信用证必须准时

2.2.2买方开立的跟单信用证必须与买卖合同相符

2.3跟单信用证下卖方应向买方履行的义务

第3章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3.1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

3.2跟单信用证开立阶段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3.2.1法律关系何时产生——开证申请书的拘束力

3.2.2开证行遵从开证申请人指示的义务

3.2.3模糊指示的处理

3.3开证行的审单义务

3.3.1开证行审单义务的理论基础

3.3.2对单据表面进行审查的义务

3.3.3开证行的审单标准——严格相符原则

3.3.4轻微瑕疵的问题

3.3.5开证行违反其审核单据义务的责任

3.4跟单信用证结算阶段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3.4.1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义务

3.4.2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的义务

第4章开证行与受益人间的法律关系

4.1开证行与受益人间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

4.2开证行与受益人间的具体权利义务

4.2.1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抵销权

4.2.2开证行在决定接受单据之前保管单据的义务

4.2.3开证行拒收单据时所负的有关义务

4.2.4受益人对银行是否有必须提交单据的义务

第5章中间行与其它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5.1中间行的含义及分类

5.2通知行与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5.2.1通知行与开证行的法律关系

5.2.2通知行与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法律关系

5.2.3《统一惯例》规定“通知行不承担责任”

5.2.4通知行的疏忽行为对其他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

5.3议付行与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5.3.1议付行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5.3.2议付行与受益人的法律关系

5.3.3议付行的追索权

5.4保兑行与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5.4.1保兑行与开证行和受益人的法律关系

5.4.2保兑行的责任及其性质

第六章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长期以来,跟单信用证(以下除特殊强调外,简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