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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第1章基本理论
1.1公法与私法
1.1.1公法与私法的涵义
1.1.2公法与私法的区别
1.2海事行政法归类
1.2.1海事行政法的作用
1.2.2海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3公法对私权的过分干预的消极作用
1.4公法对私权隐蔽性干预
1.5私法理念与行政法的契合
1.6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的原则
第2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法律制度
2.1船舶签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2.1.1船舶签证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2.1.2船舶签证制度的现状
2.2船舶签证制度的性质
2.2.1船舶签证的概念
2.2.2船舶签证的法律性质分析
2.3中国国内船舶签证制度的完善历程
2.3.1船舶签证法律制度建设现状
2.3.2《07年规则》的评价
2.3.3《07规则》的特点归纳
2.4中国国内航行船舶签证制度的缺陷分析
2.4.1船舶进出港签证的行政成本太高
2.4.2对船舶安全监督难以到位
2.4.3船舶签证员责任太大,又没有足够手段来履行责任
2.4.4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3章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
3.1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的性质
3.1.1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3.1.2设置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原则
3.1.3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中涉及主要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3.1.4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中主体、客体和内容
3.1.5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权利义务实现的程序
3.1.6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中涉及的法律责任和监督处理
3.2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3.3航运发达国家(或地区)船舶进出口岸的管理法律制度
3.3.1美国
3.3.2巴西
3.3.3澳大利亚
3.3.4新加坡
3.3.5香港
3.4我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现状
3.5关于我国有关船舶进出口岸法律制度中《ISM规则》、《ISPS规则》的实施问题
3.6存在的问题
第4章对我国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4.1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4.1.1改变签证形式,降低签证成本
4.1.2对船舶签证进行细分,削弱其"安全保险"作用
4.1.3对《船舶检验证书簿》需要记载的内容进行调整
4.2建立完善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4.2.1统一海事部门的称谓
4.2.2明确审查期限
4.2.3整合立法
4.2.4电子申报系统方面规定的完善
结 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