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船舶污染损害举证的特殊性
(一)船舶污染损害的索赔人
1.国家行政机关
2.海域使用权人
(二)船舶污染损害索赔举证的规则
1.举证责任的含义
2.我国的立法
3.国际公约的规定
(三)船舶污染损害索赔的举证困境
1.证据的易逝性
2.证据鉴定的专业性
3.初步证明责任标准高
二、索赔人举证的基础事实
(一)污染方的侵权行为
1.船舶污染行为的特殊性
2.侵权行为的举证过程
(二)客观损害事实
1.生态环境损害
2.经济损失
3.采取预防措施的费用
三、索赔人对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
(一)司法实践中关于因果关系证明的传统做法
(二)因果关系的证明
1.举证责任的倒置
2.推定因果关系
(三)索赔人关于因果关系的证明程度
(四)对污染方抗辩的举证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