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概念
(二)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在我国的简要发展历程
(三)实践中的价值
1.有利于提高证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可以强化对讯问活动的外部监督
3.可以提高诉讼效率
4.促进了执法理念转变
二、讯问录音录像制度适用的困境
(一)侦查阶段
1.现阶段不能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
2.犯罪嫌疑人没有相关权利
3.侦查人员素质跟不上制度的要求
4.录音录像资料是否随案移送情况不一
5.适用范围局限
6.警力不足阻碍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二)诉讼阶段
1.讯问录音录像资料证据能力
2.非法证据排除
3.律师调取讯问录音录像乱象
三、国内外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经验的借鉴
(一)大陆法系
1.德国
2.日本
(二)英美法系
1.英国
2.美国
(三)中国地区
1.台湾
2.香港
四、完善我国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法律对策
1.明确讯问录音录像证据属性
2.扩大讯问录音录像适用范围
3.完善录音录像操作程序
4.明确讯问录音录像的监督制约
(二)司法实践完善
1.沉默权的完善
2.律师在场权的构建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