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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救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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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本文研究方法

四、本文研究的价值

第一章海上搜救的法律基本问题研究

第一节海上搜救的界定

一、海上搜救定义的理论争鸣

二、海上搜救定义的立法分歧

三、对海上搜救定义的再思考

第二节海上搜救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厘清

一、海上搜救与海难救助

二、海上搜救与海上搜寻/救助

三、海上搜救与海上人命救助

第三节海上搜救活动的国际法属性

一、海上搜救活动的一般国际法性质

二、国家管辖水域范围内海上搜救的国际法性质

三、国家管辖水域范围外海上搜救的国际法性质

第四节海上搜救的维度空间

一、海上搜救维度界定的国际法理视角

二、海上搜救维度界定视角之间的关联

三、对海上搜救视角界定的再思考

第二章海上搜救中国际法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单一联合主体论

一、单一联合主体论的理论对峙及分析

二、海上搜救活动视阈下理论思辨的择取思考

第二节海洋功能进路论

一、海洋功能进路论的涵义

二、海洋功能进路论与海上搜救之切合性证成

第三节人权倾斜论

一、人权倾斜论的基本内涵

二、人权倾斜论的确立依据

第四节广义无害通过论

一、学界对无害通过论的争辩和探讨

二、确立广义无害通过论为理论基础的缘由

第三章区域论——海上搜救责任区的国际法问题

第一节海上搜救责任区的维度

一、航线范围上的单维性

二、划定意义上的二维性

三、执行意义上的三维性

第二节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的理论前提

一、搜救责任区与国家管辖海域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搜救责任区与国家争议海域之间的互通关联

第三节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的形式及特性

一、单边划定的搜救责任区

二、双边划定的搜救责任区

三、多边划定的搜救责任区

第四节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所引发的国际法问题

一、单边搜救责任区所引发的国际法问题

二、多边搜救责任区所引发的国际法问题

第五节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海上搜救责任区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二、海上搜救责任区缺乏应有的规范性

三、对国家主权权利的维护强于对遇险人员生命权的顾及

第六节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的进路

一、以完整的制度体系审视海上搜救责任区

二、以协定及适当原则缓解责任区域划定的冲突

三、以国家间搜救船舶组织的建立推动责任区域的有效性

第四章主体论——海上搜救中的国家及国家间合作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海上搜救活动中的国家识别

一、搜救协定下的缔约国

二、人道主义救援国

三、双重身份国

第二节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间合作的法律问题

一、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合作的考量前提

二、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合作的划分

三、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合作所莅临的困境

第三节我国面临海上搜救国家间合作问题的应对

一、投入并加大海上搜救力量

二、推动与周边国家搜救合作体系的构建

第五章行为论——海上搜救船舶无害通过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研究搜救船舶无害通过权的缘由

一、搜救船舶领海无害通过权的行使存在关注焦点

二、专属经济区和公海范围内的通行规范较为明确

第二节搜救船舶无害通过权的成立

一、成立前提:对搜救船舶法律属性的确立

二、成立分歧:搜救船舶无害通行权的存在判定

第三节搜救船舶无害通过权的特殊性

一、权利研究的二分性

二、权利肩负的使命性

三、权利行使的合作性

第四节搜救船舶无害通行权行使的阻却性因素

一、搜救活动与国家领海安全的冲突

二、搜救程序的需要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间的冲突

三、国家问搜救协定表意的模糊与潜在影响

第五节搜救船舶无害通行权行使的应对

一、对搜救船舶进行“特定化”处理

二、界定船舶通行下应急搜救阶段的相关规范

三、实践上应加强地域搜救船舶之间的合作演习

第六章责任论——海上搜救中国家责任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的构成

一、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构成的分歧

二、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赔偿责任构成分歧而致的困境

三、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赔偿责任的重构

第二节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的承担

一、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承担的起因

二、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承担的形式

第三节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的管辖豁免

一、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管辖豁免的争鸣

二、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管辖豁免的特殊性

三、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管辖豁免的再考证

第四节海上搜救活动中国家责任的衡平

一、衡平思路一:搜救责任区内缔约国的制度补充

二、衡平思路二:搜救责任区内缔约国的沟通与交流

三、衡平思路三:搜救责任区间缔约国的身份转变

第七章我国海上搜救立法的问题及完善思考

第一节我国海上搜救立法的基本结构

一、法律:《海上交通安全法》

二、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

第二节我国海上搜救立法所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一部统一的海上搜救立法

二、无法体现我国涉外海上搜救的合作机制

三、制度安排比较单一和浅薄

第三节对我国海上搜救立法的完善建议

一、构建我国与其他国家间的海上搜救合作机制

二、明确我国海上搜救涉外立法的定位及制度安排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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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研究海上搜救活动的相关国际法理论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法理学的相关基础理论,通过实证分析法、演绎推理法等相关研究方法,对海上搜救活动的相关国际法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以期能够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海上搜救的国际法律体系,从而为提升国家之间海上搜救合作、促进国家海上搜救力量和加强搜救法律规范的出台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支撑。
  本文的基本内容分为引言和七章八个部分。
  第一章海上搜救的法律基本问题研究。对海上搜救活动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包括对海上搜救进行必要的定义诠释,对现有相关的定义进行归纳并对相关近似概念进行必要的区分,界定了海上搜救的内涵。分析海上搜救活动的国际法性质,着重研究不同海域范围内实施搜救活动时的国际法属性,并从不同维度界定海上搜救的范围,厘清国家进行海上搜救时所进行活动的具体范畴。
  第二章海上搜救中国际法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从单一联合主体论、海洋功能进路论、人权倾斜论和广义无害通过论出发,对海上搜救国际法问题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研究。其中,单一联合主体论奠定了研究海上搜救活动的国际法主体及相应问题的理论前提,海洋功能进路论则与划定海上搜救责任区相关,是研究海上搜救区域内国际法问题的理论准备,人权倾斜论和广义无害通过论则与研究海上搜救活动之船舶通过及客体制度构建相联系。
  第三章区域论——海上搜救责任区域的国际法问题。在明确海上搜救责任区维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海上搜救活动中责任区域划定的实施前提,从理论上研究搜救责任区划定形成前所必须厘清的两组关联性问题;阐明责任区域划定之后的形式及每种形式的特殊性,并剖析其中所带来的相关现实问题,在进行必要的原因分析之后进而提出若干改进思考。
  第四章主体论——海上搜救活动中的国家及国家间合作法律问题。主要研究海上搜救活动中的国家主体,在识别出“搜救协定下的缔约国”、“人道主义救援国”以及“双重身份国”的前提上,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国家合作的法律问题,包括国家合作的考量前提、合作划分等相关国际法问题,为研究海上搜救活动中的区域和客体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章行为论——海上搜救船舶无害通过的法律问题。以作为海上搜救活动之客体—搜救船舶的法律属性为切入点,论证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定下船舶无害通过权成立的合理性,并在明确海上搜救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的基础上,分析这一权利相比其他船舶所享有的无害通过权的特殊性;对搜救船舶领海无害通过权适用的限制提出应对思考,以厘清因国家领海安全与遇险人员安全之间相互冲突而产生的法律边际问题,解决搜救船舶领海通行的困境。
  第六章责任论——海上搜救中国家责任的法律问题。以海上搜救责任区的缔约国和人道主义救援国两个不同的主体为线索,分析各自国家责任承担的构成要件和具体形式。在明确各类搜救国所享有的不同程度的管辖豁免的基础上,提出衡平海上搜救责任区的缔约国和人道主义救援国之间的责任划分,以合理的分配不同搜救主体下的国家责任。
  第七章中国海上搜救立法的问题及完善思考。在厘清中国海上搜救立法基本机构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海上搜救立法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中国在面对海上搜救国际法问题时,不仅需要推动与周边国家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还要反思自身国内立法(尤其是涉外海上搜救立法)的模式选择和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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