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结构及研究方法
1.本文的结构
2.研究方法
一、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基础理论
(一)企业集中并购的动因
1.效率理论
2.交易费用理论
3.市场势力理论
4.信息理论
(二)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效果的影响
(三)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基本理论
1.哈佛学派理论
2.芝加哥学派理论
3.新产业组织理论
(四)小结
二、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与集中状况
(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现状
1.我国互联网发展阶段
2.我国互联网竞争格局分析
(二)中外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1.我国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2.境外互联网企业集中状况
3.中外互联网企业集中动机策略比较
三、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的特性与经营者集中的市场竞争效果
(一)互联网行业特性及垄断分析
1.互联网行业特性
2.我国互联网行业特性
3.互联网行业的不同垄断形式
(二)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市场竞争效果
1.横向集中
2.纵向集中
3.混合集中
四、我国反垄断法对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规制的主要问题——以滴滴合并优步中国案为例
(一)我国经营者集中的标准
1.事前申报一般标准
2.实体标准
(二)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案的基本介绍
(三)滴滴收购案涉及反垄断法的规制问题
1.滴滴收购案符合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
2.网约车的相关市场界定
3.滴滴收购案的竞争效果分析
(四)小结
五、针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建议
(一)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
1.政府放松干预
2.转变市场竞争监管理念
(二)对“先发制人的集中(Pre-emptive Merger)68”进行审查和监管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及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1.在申报标准中增加交易额条款
2.大数据纳入经营者集中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四)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行使互联网行业执法调查
(五)引入行业监管机构参与执法过程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