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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个案研究--以合肥市G区刘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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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对象

1.4 研究方法

2 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青少年犯罪

2.1.2 社区矫正

2.1.3 司法社会工作

2.2 理论基础

2.2.1 再社会化理论

2.2.2 优势视角理论

2.2.3 认知行为疗法

2.3.1 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研究

2.4 文献述评

3 案例介绍

3.1 合肥市社区矫正工作概况

3.2 案主基本情况

3.3 案主问题诊断与需求评估

3.4 社工介入的可行性分析

3.5 介入方案

4 个案介入过程与成效评估

4.1 个案介入过程

4.1.1 建立信任关系

4.1.2 改变错误认知

4.1.3 巩固介入效果

4.1.4 结案

4.2 成效评估

4.2.1 过程评估

4.2.2 效果评估

5 反思与建议

5.1 反思

5.1.1 本次介入过程的反思

5.1.2 本次介入的成效反思

5.1.3 司法社会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不足

5.2 建议

5.2.1 加强理论研究

5.2.2 完善制度体系

5.2.3 提高社会认同度

5.2.4 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5.2.5 丰富社区矫正项目

6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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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我国犯罪青少年数量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青少年犯罪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事关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兴旺,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迫在眉睫。如何有效的矫正和控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世界各国的当务之急。随着刑事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行刑轻缓化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一致认同。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我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在宏观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与国外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相比,我国对于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研究还少之又少,特别是针对犯罪青少年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实践研究尚处起步阶段,关于在矫正工作开展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的更深层研究还比较缺乏。 本研究通过个案介入合肥市G区司法所内的犯罪青少年刘某的社区矫正过程,始终坚持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为指导,采用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收集资料,并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对案主介入服务与观察。在为期五个月的个案介入过程中,通过社工的介入,本次介入服务的目标已基本达成,改变了案主因自身现状引起的自卑自弃心理,接受并愿意付诸努力改变现状;改变了案主对母亲的错误认知,重建了良好的亲子关系沟通模式;改变了案主对学习的错误认知,设立了学习和人生目标;案主的社交能力也得到很大提升,重新建立了社会联系。 通过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可以使案主提升认知能力,改变错误认知,正确认识自我,促进其顺利再社会化;运用司法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先进工作理念、专业完整的科学工作机制、“柔性”工作方法的专业优势、灵活多样的矫正工作项目,可以帮助案主尽快摆脱心理困境,改变自闭自弃行为,重建社会联系,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因此,应加强国家及政府对司法社会工作的重视,积极推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有法可依,体制完整、权责明确;提高司法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矫后社会融入工作,保证介入过程完整;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探索积极有效的社区矫正模式,丰富社区矫正项目,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提供保障。在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领域,司法社会工作应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和专业优势,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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