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典型事件
1.1.1 水葫芦入侵事件
1.1.2 亚洲鲤鱼入侵五大湖事件
1.1.3 问题提出
1.2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1 研究背景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1 文献综述法
1.4.2 比较分析法
1.4.3 实证研究法
2 我国外来物种入侵生态侵权法律规制问题分析
2.1 外来物种生态侵权的法律责任分析
2.1.1 归责原则适用存在争议
2.1.2 构成要件内容认定不明确
2.1.3 免责事由规定不全面
2.1.4 责任主体界定不清晰
2.2 外来物种生态侵权管理机制分析
2.2.1 管理机构职责规定不明确
2.2.2 监督与问责机制不健全
2.3 外来物种生态侵权救济程序分析
2.3.1 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尚处于初步阶段
2.3.2 生态侵权司法救济程序不完善
3 域外外来物种生态侵权法制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3.1 域外外来物种生态侵权法制经验
3.1.1 美国跨部门合作管理和责任保险基金制度
3.1.2 日本外来物种侵权等级制度
3.1.3 俄罗斯侵权问责与监督制度
3.2 域外外来物种生态侵权法制对我国的启示
3.2.1 合理选择管理体制
3.2.2 合理的等级分类
3.2.3 加强问责与监督
4 完善我国外来物种生态侵权法律制度的构想
4.1 明确外来物种生态侵权责任原则
4.2 完善外来物种生态侵权的监督与问责协调管理机制
4.3 完善外来物种生态侵权诉讼程序
4.4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责任机制
4.4.1 完善生态侵权责任保险制度
4.4.2 完善生态侵权公共补偿基金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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