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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校注·维摩诘经讲经文》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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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人以为,黄征、张涌泉两位先生的《敦煌变文校注》(下简称《校注》)的出现,使敦煌变文研究接近完成。然而笔者再取原卷之复印件并参之以相关论文(尤其是《校注》截稿後出现的文章)重新校读,仍发现有不少可商之处。然而笔者再取原卷之复印件并参之以相关论文(尤其是《校注》截稿後出现的文章)重新校读,仍发现有不少可商之处。本文仅指出《维摩诘经讲经文》部分不足之处,近一百二十条。其中包括:(1)误录。如“八自在我”,录作“人自在我”。又如:“正法如佛手”,“如”,原卷实作“为”字。(2)误释。如:“风摇珂珮凤凰偏”,《校注》以为“凤凰偏”於义无取,“偏”当读作“翩”,句意谓珂佩(贝殼等联缀而成的腰带)随风飘拂,犹如凤凰翩翩飞翔。实际上,凤凰文中当指一种首饰,“凤凰偏”之“偏”,倾斜义。又如:多生,佛教认为生命自无始以来于六道轮回,每人都有无量次生命。《校注》以为是指轮回六道之众生。(3)《校注》存疑,笔者提出己见。如:“如斯显现一场间,王乃都之如不都”之“王”,当读“往”。“慈悲隔事相提挈,未委何方是道场”之“隔事”,既是,既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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