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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游戏木马盗号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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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概述

(一) 网络游戏盗号木马的概念及特征

(二) 解读网络游戏盗号木马的运作过程

1、木马作者

2、总代理

3、代理商

4、流量商

5、洗信人

(三) 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规制

二、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的刑法规制现状及定罪处罚难题

(一) 我国刑法对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规制的历史沿革

(二) 司法审判实践反映出的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定罪处罚难题

1、案例回顾

2、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定罪处罚存在的困难

三、对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进行合理规制的建议

(一) 厘清罪名差异,完善罪名设置

(二) 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

(三) 完善电子证据采集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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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以来,各类木马呈爆发趋势,其中以盗号木马尤为猖獗。到2007年,网络游戏盗号木马开始泛滥,并且和其他木马“联合作战”,不仅盗取游戏账号,更直接威胁网络银行密码。进入2008年,在当年爆发的各类木马中,网络游戏盗号木马成为危害网民最严重的一类木马,占木马总数的76%以上,超过38%的网民曾有过被盗号经历。网络游戏盗号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网络游戏业发展的绊脚石。
   笔者从网络游戏盗号木马的运作过程、社会危害性及其特点切入,结合对温柔、伯乐等网络游戏木马盗号案件的处理及判决情况,论证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差异及司法难题,提出完善立法、制定电子证据固定规则等对策,以寻求对网络游戏木马盗号行为的有效处罚、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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