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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诉求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与治理——以广东“乌坎事件”与江苏“通安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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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模式的转型加速了国家经济的腾飞,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的部分社会问题及矛盾,致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逐年上升。群体性事件是一种妨碍和破坏社会稳定的消极社会因素,一旦发生,不仅会对人民正常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带来冲击和干扰,而且有的还会形成地区性乃至全国性的社会动荡,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群体性事件是观察中国社会转型期的重要窗口。国内学者研究发现,在中国农村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多为利益诉求类型。本文基于广东“乌坎事件”、江苏“通安事件”两个案例,将两例群体性事件每个时期出现的情况进行整理,对地方各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处理事件的动态情况作为样本,深入进行分析研究从社会转型这一大背景出发,运用“过程-事件”的社会分析方法,从“乌坎事件”、“通安事件”中群众的社会行动所形成的事件与过程之中,去把握现实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进而分析城镇化进程、社会控制模式转型对利益诉求型农村群体性事件形成的影响,探寻此类事件的发生机理,逐步建立起预防和解决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为科学解决利益诉求型群体性提供新的策略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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