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概述
(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的渊源
(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结构嫁接
二、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
(一)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价值
(二)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价值
三、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一)公益原告诉讼能力欠缺型
(二)污染主体诉讼能力强势型
(三)环境污染影响后果巨大型
四、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诉前职能
(一)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程序的启动
(二)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管辖权
(三)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支持方式
(四)检察机关支持诉前收集证据
五、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在审判过程中的职能界定
(一)检察机关支持出庭
(二)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出庭时的特殊权能
六、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与后续程序的衔接
(一)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与二审程序的衔接
(二)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衔接
(三)检察机关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七、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