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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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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我国审前示证会议审理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现状

(一)现行法律规定

(二)司法实践考察

(三)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二、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不同观点分析

(一)“庭审中排除说”

(二)“庭审前排除说”

(三)“庭审前有限排除说”

三、我国刑事审前会议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目前法院召开审前会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的整体比率较低

(二)审前会议程序设计与非法证据排除之间的制度安排有待加强

(三)审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和处理方式不尽明确

(四)审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效力的确定力还需补强

四、我国审前示证会议审理排除非法证据的完善对策

(一)坚持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制理念和法治方向

(二)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对策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调查问卷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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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提出了我国审前会议程序设计及相应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这既是我国刑事审前会议制度的持续完善,也标志着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审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从而影响了司法适用和良好效能的发挥。基于此,本文结合审前示证的审理程序,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法制理论和两大法系立法经验的指引下,从实体和程序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通过我国刑事“审前会议”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实践及其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在此领域主要存在缺乏证据开示规定、缺乏非法证据排除处理方式、非法证据排除效力不确定等问题。尽管目前理论界对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处理存在诸多观点,但笔者倾向于“庭审前有限排除说”。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具有保障程序正义、推进审判公正、提升诉讼效率的法理基础。结合域外审前示证会议审理排除非法证据的经验借鉴,当前我国要坚持刑事“审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制理念和法治方向,对非法证据的处理应当采取折衷的思路,并尽快出台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规范,进一步完善审前示证会议审理程序立法,建立审前证据开示制度,确定非法证据排除处理方式,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效力,以此来明晰我国刑事“审前会议”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协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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