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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医药立法比较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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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我国古代及民国中医药立法概述

第一节我国古代中医药立法概述

一、晋代以前中医药的立法

二、晋唐时期中医药立法

三、宋元时期中医药立法

四、明清时期中医药立法

第二节南京政府时期中医药立法概述

一、中医师资格认定

二、中医执业管理

三、中医师的法律义务

四、法律责任

第三节对当前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启示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中医药管理体制

二、健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的机制

三、改革中医药院校的课程设置

四、建立多层次的中医药教育体系

第二章相关国家和地区中(传统)医药立法概述

第一节相关国家和地区中(传统)医药立法概述

一、美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二、加拿大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三、法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四、德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五、澳大利亚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六、日本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七、韩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八、新加坡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九、印度尼西亚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十、泰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十一、香港对中医药的立法与管理

第二节相关国家中(传统)医药立法的特点

第三节对我国中医药立法的启示

第三章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立法概述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立法概述

第二节当前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中医药立法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分析

一、中医药传承存在的问题

二、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三、中医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四、中医药管理体制问题

五、中药问题

第四章我国《中医药法》的构建

第一节中医药立法原则

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

二、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原则

三、中西医结合原则

四、保护扶持与规范管理并举性原则

五、交叉互补性原则

第二节《中医药法》的构建

一、基本方针

二、基本原则

三、基本制度

四、政府职责

五、管理体制

六、中医医疗机构

七、民间医生

八、中医药人才培养

九、中药新药管理

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十一、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

十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十三、中医坐堂医

十四、中医预防保健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管理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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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在我国国民卫生保健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对中医药的法律保护还存在缺陷和不足。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中医药综合性法律,现行的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总体上比较分散,不能全面统筹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未能充分反映中医药的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在贯彻和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的过程中,对中医药的保护扶持也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有效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另外,世界上已经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92个国家颁布了与草药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传统医药立法方面相对滞后,这不仅与我国作为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而且也影响了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因此,中医药立法研究具有很大的实际价值。 本文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中医药立法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古代中医药立法、南京时期中医药立法并分析。第二部分是相关国家和地区中(传统)医药立法概述,并作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法制建设状况及分析当前中医药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同时,分析目前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亟需法律规制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我国中医药法的构建。该部分在上述的研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出构建我国中医药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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