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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视阈下滥伐林木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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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四、研究创新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滥伐林木罪的概述

一、滥伐林木罪的刑法规范

二、滥伐林木罪的立法沿革

三、滥伐林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四、国外的相关立法

第二章 滥伐林木罪的法益与犯罪对象研究

一、滥伐林木罪法益研究

二、滥伐林木罪犯罪对象分析

第三章 滥伐林木罪的入罪标准及量刑分析

一、滥伐林木罪的入罪标准及量刑的相关规定

二、滥伐林木罪现行入罪标准及量刑规定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滥伐林木罪的入罪标准及量刑规定

第四章 滥伐林木罪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考量

一、滥伐林木罪现有刑罚设置分析

二、滥伐林木罪刑罚着重生态保护的必要性

三、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的滥伐林木罪刑罚与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构想

结论

参考文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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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物种基因的大宝库。森林不仅能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还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因此被称为“地球之肺”。但我国现在的森林资源状况并不乐观,在森林资源锐减的今天,我国已明确了要保护森林资源这一重要的环境资源,并且加强了对于破坏林木资源行为的力度,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伴随木材的需求大增、价格上涨的诱惑,一些违法人员仍然选择铤而走险,滥伐林木的案件时有发生。滥伐林木已经成为我国森林资源的主要杀手之一,保护森林资源刻不容缓。滥伐林木行为除了在行政法上对其予以规范,更需要用我国的刑法予以震慑,构筑林业资源保护的红色警戒线。目前我国刑法有关滥伐林木罪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因此,如何完善刑法中有关滥伐林木罪的规定,进一步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便是本文讨论的重要课题。
  本文以滥伐林木罪的法益为切入点,对滥伐林木罪涉及生态安全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完善相关刑事法律制度的意见,以期能够适应我国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制需要。本论文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滥伐林木罪的概述。通过对滥伐林木罪的刑法规范、立法沿革、国外的有关规定以及概念构成特征的阐述,从理论上对该罪进行整体的把握。
  二、滥伐林木罪的法益与犯罪对象。森林对人类有经济与生态两方面的价值,然而,滥伐林木罪的规定并没有对森林的生态价值予以应有的肯定。从法益角度看,仅注重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而忽视了森林的生态价值。随着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滥伐林木罪的法益理应包含生态安全的内容,兼顾经济价值。犯罪对象体现法益,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基点,分析了滥伐林木罪的一般犯罪对象与几种特殊犯罪对象。
  三、滥伐林木罪入罪标准及量刑规定的缺陷及完善。滥伐林木罪入罪标准的设计仅以数量作为唯一标准,忽视了林木的生态价值,应综合考虑林木的种类、价值等因素。另外,滥伐林木罪的量刑起点、量刑档次并不科学,有待完善。在认定滥伐林木罪时,应区分危害性再定性。
  四、滥伐林木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滥伐林木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刑罚和非刑罚措施两类。由于滥伐林木罪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具有较长时间的持续性,传统的刑事制裁措施无法适应惩治和预防滥伐林木罪的需要,刑事责任实现形式必须作出相应的改进,不仅应当从原有的刑罚体系入手,还应当包括对非刑罚措施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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