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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前言
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内涵
(一)我国理论界关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表述
(二)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
1、主观性
2、客观性
3、无形性
4、统一性
(三)刑事证明标准的历史沿革
1、神示证据制度下的证明标准
2、法定证据制度下的证明标准
3、自由心证制度下的证明标准
二、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现实考察与反思
(一)立法现状分析
(二)反思现行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所存在的问题
1、忽视了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能分工,证明标准缺乏层次性
2、过分强调客观真实,忽视甚至是否认证明标准的主观性
3、证明标准技术性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三、我国学术界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研究动态
(一)客观真实论
(二)法律真实论
(三)两种理论的争议与融合
四、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立法例之借鉴
(一)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
(二)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
(三)两大法系成果之借鉴
五、重构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一)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指导原则
(二)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具体设想
1、构建阶段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2、构建层次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