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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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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利用职务便利实体研究

一、职务的内涵

(一)职务

(二)职务与工作

(三)职务与劳务

(四)职务与职权、职责

二、职务的外延--职务的具体内容

三、职务性质的判断标准

四、定罪逻辑之辨析

第二章 非法占有的实质考察

一、关于什么是非法占有

二、关于非法占有的手段

第三章 本单位财物范围的界定

一、“财物”是否仅限于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二、“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第四章 数额较大的司法认定

一、“数额较大”的性质标准

(一)非法所得数额与损失数额

(二)犯罪总额、参与数额、分赃数额

二、“数额较大”的计算

(一)有价证券等无形财产的数额计算

(二)商品的数额计算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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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构成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符合的违法类型。①结合《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表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据此,本文将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等四个方面对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展开解析。
  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既包括管理性质的工作,也包括劳务性质的工作,职务的具体内容就是“管理、主管、经营、经手”财物,对于“职务”性质的界定应当采“实质标准说”,对某一行为的刑法评价应当坚持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的定罪逻辑。职务侵占罪的手段行为包括但又不限于侵吞、窃取、骗取的方法。“本单位财物”应当缩小解释为“单位占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包括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两种情形;“数额较大”的性质标准应当采取犯罪所得额标准和犯罪总额标准,对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根据有关刑法理论,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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