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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公开研究——以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政府热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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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导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

(二)论文选题的意义

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情况

(二)国内研究情况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思路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 基层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公开的概念

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含义

(一)基层政府信息的定义

(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定义

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衡量标准

(一)真实性

(二)充分性

(三)及时性

(四)信息对称性

第二章 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公开现状

一、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信息公开情况

(一)传统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化条件下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政府热线工作情况

二、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政府公共事务信息公开的条件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建设有长足进步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手段比较丰富

(三)电子政务体系有长足发展

三、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政府热线取得的成绩

(一)加大了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

(二)丰富了政府公共管理中政策解读渠道

(三)打开了便捷高效的群众诉求之门

第三章 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公共事务信息公开问题分析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信息公开法律体系不完善

(二)信息公开裁定主体随意性较大‘

(三)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界定模糊

(四)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不明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不健全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体制不够健全,只有协调权没有处置权

(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加强

(三)“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相关信息总是“被公开”

(四)市长热线起步较晚,信息公开经验不够丰富

第四章 基于国情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

一、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从思想认识上明确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

二、健全信息公开法律体系,用成熟的法律体系监督约束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位阶

(二)修订相关法律,明确信息公开例外范围

(三)制定信息公开必须的行政程序法

三、建立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多维监督

(一)明确责任。加强行政主体的内部监督

(二)加大扶持,运用社会资源进行监督

(三)畅通渠道,运用好媒体监督资源

四、确保知情权,完善信息救济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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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公众对政府公共信息的关注热度逐年上升。因此,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衷的话题,政府信息公开也越发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纵观近几年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诸多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暴露出的问题更应当值得我们留意。本文立足鼓楼区城管局信息公开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阐明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概念出发,借鉴香港等地区的信息公开经验和模式,结合中国大陆地区区县一级基层实际,提出相应的观点和对策。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基层信息公开的相关概念,明确了基层信息公开的标准,并以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为例,重点介绍了其通过政府热线开展信息工作情况;第二部分,客观评价鼓楼区城管局信息公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香港地区经验提出了对策;最后一部分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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