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刑修(九)》中恐怖犯罪立法模式检视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第三节 《刑修(九)》中恐怖犯罪立法理论述评
一、恐怖犯罪行为类型的空前扩张
二、既有恐怖犯罪的法定刑修正
三、增设新的恐怖犯罪罪名
第二章 恐怖活动犯罪预备犯正犯化立法模式之思考
第一节 传统理论中预备犯的处罚依据
二、我国预备犯处罚根据理论
一、疑似预备行为
二、《刑修(九)》中预备行为的扩张:准备行为的外围行为是否值得处罚
第三章 恐怖主义犯罪中立的预备行为正犯化立法模式思考
第一节 为恐怖犯罪提供网络技术支持的行为评价
一、“中立”的预备行为
二、网络服务商的可罚性讨论
第二节 中立行为可罚性限缩解释
二、德国刑法理论
三、我国中立预备行为正犯化理论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章 基于“情节严重’’进行限缩解释
第一节 实质判断:危险增加量
第二节 法益衡量判断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