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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无限额罚金刑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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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言

第一章 无限额罚金刑基础理论

一、无限额罚金刑的基本概念

(一)罚金刑的种类

(二)无限额罚金刑的立法模式

(一)域外罚金刑的演进与发展

(二)我国罚金刑的沿革

三、无限额罚金刑的优势

(一)无限额罚金刑能够保持刑法的稳定性

(二)无限额罚金刑在适用上具有灵活性

四、无限额罚金刑的弊端

(一)无限额罚金刑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二)无限额罚金刑背离刑法谦抑精神

(三)无限额罚金刑会导致司法的恣意与专横

第二章 我国无限额罚金刑的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无限额罚金刑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无限额罚金刑立法上的特点

(二)对大多数单位犯罪主体均适用无限额罚金刑

(三)无限额罚金刑的科处方式以并科制为主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现行无限额罚金刑的困境

(一)量刑标准缺失

(二)被执行人负担超荷

(三)执行效率低下

第三章 域外罚金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域外罚金刑制度的特点

(一)域外罚金刑的地位较高

(二)域外罚金刑适用范围广

(三)域外罚金刑数额相对明确

二、域外罚金刑数额确定的立法规定

(一)日额罚金刑制度

(二)英国单位罚金制

(三)美国《量刑指南》方式

三、域外罚金刑数额确定方式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章 我国无限额罚金刑适用的改革路径

一、我国无限额罚金刑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改革的必要性

(二)改革方式的选择

(三)改革的总体思路

二、明晰我国无限额罚金刑数额确定的标准

(一)确定无限额罚金刑数额的原则

(二)明晰无限额罚金刑数额确定规则

三、无限额罚金刑改革的立法尝试

(一)转化罚金刑数额确定的模式

(二)改变无限额罚金刑的科处方式

(三)废止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罚金刑适用

四、借鉴日额罚金刑重构自然人主体犯罪的罚金刑

(一)日额罚金刑相较于我国罚金刑立法模式的优势

(二)移植日额罚金刑的可行性分析

(三)用日额罚金刑替代我国现行罚金刑数额确定模式的构想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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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限额罚金刑是我国罚金刑的一种,它是与限额罚金刑、倍比制罚金刑等相对应的概念。在现行刑法中无限额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最大、频率最高,使其一直在我国罚金刑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无限额罚金刑具有灵活性、稳定性等优点,但是其弊端更为突出,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违反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容易导致罪刑擅断甚至是司法腐败。基于其双刃剑一样的性质,随着立法层面、司法层面罚金刑的适用比例越来越大,无限额罚金刑的的弊端愈发凸显。所以,如何完善罚金刑的现有制度,给无限额罚金刑的适用确定一个“标准”,成为罚金刑理论研究必须需要予以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从无限额罚金刑的基础理论出发,探究我国无限额罚金刑在立法、司法层面上的现状与困境,同时结合国外确定罚金刑数额的先进经验,拟探索出我国无限额罚金刑的改革路径。无限额罚金刑的改革最终是将该制淘汰,但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采取渐进式改革:首先,应该明晰我国罚金刑数额确定的标准;其次,尝试从立法层面对无限额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科处方式等进行改革;再次,吸收域外先进立法经验,移植日额罚金刑来对我国罚金刑制度进行优化,从而达到改革无限额罚金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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