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及问题——基于靖江市公安局的实证报告
【6h】

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及问题——基于靖江市公安局的实证报告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导言

一、公安机关司法鉴定

1、公安机关司法鉴定类型及作用

2、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意义

3、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特殊性

二、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

1、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及实际情形

2、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实例

(1)靖江甫公安局鉴定人出庭作证案例

(2)对靖江市公安局鉴定人出庭作证情况的梳理

3、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过程

(1)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诉求的提起及通知

(2)公安机关鉴定人庭上作证的过程

(3)公安机关鉴定人庭上作证的内容及出庭作证的影晌

(4)对公安机关鉴定人拒不出庭的限制措施

三、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问题

2、公安机关鉴定人的诉讼地位

3、经费保障及人生安全保障

4、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态度及能力

5、完善我国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路径探究

(1)调整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职能的配置

(2)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的工作流程

(3)提高公安机关鉴定人的法律素养和证据意识

(4)加强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能力的训练

(5)完善公安机关鉴定工作及出庭作证工作的保障

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即指公安机关鉴定人在对与案件有关联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后,应要求参与到庭审过程中,在法庭上对与鉴定意见相关的问题进行陈述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法官调查的诉讼过程。2012年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提出了新的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不仅关系到庭审程序的公正性,也关系到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而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承担了刑事案件中绝大部分的鉴定任务。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启动、通知、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不详尽,加之鉴定人本身对出庭作证积极性不高、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不明确等多种原因,导致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未明显上升,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公安机关司法鉴定的类型、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来发现和探讨相关问题,并以靖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采访、实例分析的方法,以点及面地研究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情况,结合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鉴定人的工作现状以及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价值与地位,探讨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我国该制度的立法司法现状、存在问题,并尝试对改善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现状提出规范途径和配套措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